四川酆都县皂隶丁恺,持文书往夔州投递。过鬼门关,见前有石碑,上书“阴阳界”三字。丁走至碑下,摩观良久,不觉已出界外。欲返,迷路。不得已,任足而行。至一古庙,神像剥落,其旁牛头鬼蒙灰丝蛛网而立。丁怜庙中之无僧也,以袖拂去其尘网。

又行二里许,闻水声潺潺,中隔长河,一妇人临水洗菜。菜色甚紫,枝叶环结如芙蓉。谛视渐近,乃其亡妻。妻见丁大惊曰:“君何至此?此非人间。”丁告之故,问妻:“所居何处?所洗何菜?”妻曰:“妾亡后为阎罗王隶卒牛头鬼所娶,家住河西槐树下。所洗者,即世上胞胎,俗名‘紫河车’是也。洗十次者,儿生清秀而贵;洗两三次者,中常之人;不洗者,昏愚秽浊之人。阎王以此事分派诸牛头管领,故我代夫洗之。”丁问妻:“可能使我还阳否?”妻曰:“待吾夫归商之。但妾既为君妇,又为鬼妻,新夫旧夫,殊觉启齿为羞。”语毕,邀至其家,谈家常,讯亲故近状。

少顷,外有敲门者,丁惧,伏床下。妻开门,牛头鬼入,取牛头掷于几上,一一假面具也。既去面具,眉目言笑,宛若平人,谓其妻曰:“惫甚!今日侍阎王审大案数十,脚跟立久酸痛,须斟酒饮我。”徐惊曰:“有生人气!”且嗅且寻。妻度不可隐,拉丁出,叩头告之故,代为哀求。牛头曰:“是人非独为妻故将救之,是实于我有德。我在庙中蒙灰满面,此人为我拭净,是一长者。但未知阳数何如,我明日往判官处偷查其簿,便当了然。”命丁坐,三人共饮。有肴馔至,丁将举箸,牛头与妻急夺之,曰:“鬼酒无妨,鬼肉不可食,食则常留此间矣。”

次日,牛头出,及暮,归,欣欣然贺曰:“昨查阴司簿册,汝阳数未终,且喜我有出关之差,正可送汝出界。”手持肉一块,红色臭腐,曰:“以赠汝,可发大财。”丁问故,曰:“此河南富人张某之背上肉也。张有恶行,阎王擒而钩其背于铁锥山。半夜肉溃,脱逃去。现在阳间患发背疮,千医不愈。汝往,以此肉研碎敷之即愈,彼此重酬汝。”丁拜谢,以纸裹而藏之,遂与同出关,牛头即不见。

丁至河南,果有张姓患背疮。医之痊,获五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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