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四章 霸政时期 春秋始末
西周未叶,中国已有明确可据的编年历史记载。
史记三代世表:“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月日,盖其详哉。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录。故疑则传疑,盖其慎也。”今按:春秋托始鲁隐公元年,实周平王四十九年,而史记三代世表则始于西周共和元年,相距百十有九年。史公既极称孔子传疑之慎,则史公记年自必有所本。故知中国古史纪年,至迟造始于西周末叶,必已明确可依据也。惟不得据此谓西周共和以前必无明确年岁。如史记鲁世家载伯禽以下诸君年数是也。岂有鲁室已有诸君年岁之记载,而周天子王家顾无之?盖因史文散佚,史公未之见。史公既师孔子之慎,故遂不之论耳。
孔子作春秋,则为中国第一部完整的编年史,后世即名此时期为“春秋时期”。
一、春秋年历及分期
春秋时期可以说是东周史之第一段落。此段落约占三百年。
春秋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左传记载史事较春秋为明备,又下续至哀公二十七年终,凡二百五十五年。若自周平王东迁一并计入,共三百零三年。
此三百年的历史,可以称为“霸政时期”的历史,仍可本此分三段落:
一、霸前时期——迄鲁庄公八年,翌年齐桓公立。凡八十五年。
二、霸政时期——自鲁庄公九年齐桓公元年。起,迄鲁襄公十五年,晋悼公卒。凡一百二十七年。
三、霸政衰微时期即大夫执政期。——凡九十一年。
附春秋时期周室帝系表:
二、霸前时期之形势
周室东迁,引起的第一个现象,是共主衰微,王命不行。
平王崩,鲁不奔丧。桓公二十余年,五聘鲁。鲁为东方姬姓诸侯之宗国,平王之立,鲁盖不之拥戴,王室命令因此不行于东诸侯。故桓王继位,乃竭意联欢于鲁也。郑庄公射桓王中肩。平王之东,与晋、郑诸国相狼狈,惟至平王晚年,似有转亲虢国之意。(殆恶郑之专。)故左传谓:“王贰于虢,郑伯(庄公)怨王,王曰:‘无之。’周、郑交质。”及平王卒,周人终用虢公,与陈、蔡、虢、卫伐郑,为郑所败。盖王室既东,亦渐有意转变其往日之地位与关系,而卒于不能自拔也。虢于惠王二十二年为晋所灭,申则于庄王时为楚所灭,自是王室益不振。
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一个现象,则为列国内乱。
鲁为周室所封东方最亲、最有地位之诸侯,史记谓:“成王命鲁得郊祭文王,有天子礼乐,以褒周公之德。”礼记明堂位则谓:“成王以周公有动劳于天下,是以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其说信否不可知,要之鲁在东诸侯中,实居首领之地位,则可断言也。惟周室之东,鲁即表示不拥戴之态度。此以平王得政之来历言之,亦不可为非,惟鲁、卫诸邦亦并不能封王室有所尽力匡正。而不久鲁亦内乱,桓公以弑兄隐公。自立,郑首先承认。于是列国篡乱相乘。宋华督弑殇公,桓二年。晋曲沃伯杀哀侯,三年。陈公子佗杀太子免自立,五年。曲沃伯又弑小子侯,七年。郑祭仲逐昭公立厉公,十一年复逐厉公纳昭公,十五年。卫逐惠公,十六年。郑高渠弥弑昭公,十七年。齐襄公杀鲁桓公,十八年。前后十九年之内,祸变迭起有如此。
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二个现象,则为诸侯兼并。
见于春秋国数凡五十余。见公羊疏。若并见左传者计之,有百七十国。其中百三十九国知其所居,三十一国亡其处。此据晋书地理志。然举其大者,不过十余。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为鲁、卫、齐、晋、楚、宋、郑、秦、陈、蔡、曹、燕、吴。(索隐:“篇言十二,实叙十三。”)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所载,楚并国四十二、晋十八、齐十、鲁九、宋六、其它不具举。
又自列国内乱、诸侯兼并下引起一现象,则为戎狄横行。
当时中国本为一种华、夷杂处之局。
旧说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各远居四裔,而诸夏在中原;此观念殊不可恃。当时盖为一种华、夷杂处的局面。如左文九年秋:“楚自东夷伐陈”,似东夷在陈、楚间。魏策:“楚破南阳九夷”。则九夷在南阳。陆浑蛮在伊、洛上源,故晋荀吴欲灭陆浑,先有事于三涂。哀四年夏,楚谋北方,袭梁,围蛮氏。隐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今山东曹县境)秋,“公及戎盟于唐。”(今山东鱼台县)僖二十四年,王子带以狄人伐王,上举诸例皆可见。
而此局面自始即然,亦并非自周王室东迁,四裔异族乃始交侵而入中国。此观上篇论周人封建真相便知。
蛮、夷、戎、狄亦非四种绝不同的民族,故蛮夷可兼称。楚武王自谓“我蛮夷也”。戎狄、管仲云:“戎狄豺狼。”魏绛云:“戎狄荐居。”夷狄、燕策有“北夷”。蛮戎,春秋有“戎蛮子”。皆可兼称。
诸夏与戎狄亦多种姓相同,如晋献公娶大戎狐姬,生重耳晋文公。又娶骊戎女骊姬,则戎有姬姓。时人谓“同姓相婚,其生不蕃”,遂以晋文公为异征。又齐灵公有戎姬。又有子姓。姜戎自称四岳之后。左传襄公十四年。国语富辰曰:“庐有荆妫”,韦昭曰:“庐,妫姓国。荆妫,庐女,为荆夫人。”春秋称庐戎,楚灭之,为庐邑。汉置中庐县,属南郡。是戎亦有妫姓。左传子鱼曰:“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皥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则此诸族,当时亦目为夷,不与诸夏伍。
华、夷通婚,尤为习见。周襄王娶狄后。齐桓三夫人,曰王姬、徐赢、蔡姬。徐则当时目为夷者。晋献公娶戎女。已见前。晋文公娶叔隗。以季隗嫁赵衰,生子盾,隗系北戎姓也。潞子婴儿之夫人,乃晋景公姊。吕相谓:“白狄,我之婚姻。”越襄子姊为代(北狄)王夫人。狐犯为晋文公外舅,其子狐毛、狐偃、偃子射姑、即贾季,晋乱仍奔狄。
因此华、戎联盟之事亦屡见。肴之役,晋有姜戎。鄢陵之战,楚有东夷。齐、卫、鲁、鲜虞联师伐晋,尤著者,则如申、缯、西戎联师杀幽王。
所谓诸夏与戎狄,其实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种界线,乃耕稼城郭诸邦与游牧部落之不同。
当时华、戎分异,自生活上言,则如姜戎氏云: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是也。左襄十四年。自言语上言,则如姜戎氏又称“言语不达”,史记由余“其先晋人,亡入戎,能晋言”是也。自礼服上言,则如平王东迁,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是也。自战事上言,则如郑人与北戎战,曰:“彼徒我车”,是也。凡此诸别,言语一项似不重要。
齐、楚南北方言即不同。至生活、礼服诸端,其重要关键,实在耕稼与游牧之别。故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左庄二十八年。又曰:“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左襄四年。国语谓“与之货而易其土”。
惟其为耕稼的社会,故有城郭、官室、宗庙、社稷、衣冠、礼乐、车马、货贿,此则为诸夏。惟其为游牧的社会,故无上述城郭、官室诸文物、而饮食、衣服种种与诸夏异,而成其为蛮夷戎狄。
耕稼与游牧,只是一种经济上、文化上之区别,故曰:诸夏用夷礼则夷之,如春秋僖二十七年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杞乃禹后也。夷狄用诸夏礼则诸夏之。如楚自称“蛮夷”,其后与于中原诸侯之会盟,盖不复有以蛮夷视楚者。
西周封建,本为一种耕稼民族之武装拓殖。此已祥前篇。又乐记谓:“武王既克殷,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封殷之后于宋。”盖耕稼城郭之国,本已先周而有。周人不能尽灭之,以与周之诸侯并存;在而此诸邦亦力不敌周人,认为共主,以天子礼奉事之。
除却错落散处的几十个乃至百数十个。城郭耕稼区域以外,同时还存有不少游牧部族纵横出没,只不侵犯到城郭诸邦的封疆以内,双方可以相安无事。现在则乘城郭诸侯之内外多事而来肆其侵扰。
举其著者,如隐九年,北戎侵郑。郑伯曰:“彼徒我车。”是戎皆步卒。如旧说,北戎在无终,(今河北玉田西)不能远侵及郑;败后亦将不获仍返故居。桓六年,北戎伐齐。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此戎东侵齐、鲁、南侵郑,居地盖略可推。三十年,山戎病燕。此当为南燕,与宋、卫地相近,即在今黄河北岸。旧说谓在蓟、(今河北北平)易、(今河北雄县)亦非。
三十一年,齐伐山戎。公羊传:“齐侯来献戎捷,旗获而过我。”正义:“凡言‘过’,谓道所经过。”齐伐山戎过鲁,则此山戎不在齐北。三十二年,狄伐邢。闵元年,齐救邢。闵二年,狄入卫。僖元年,邢迁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二年,诸侯城楚邱,封卫。其时狄势正盛,又灭温、伐齐、伐鲁、伐郑、伐晋,并蹂躏王室。自今山西迄河北、河南、山东诸省,皆其所出没。盖闵、僖之世狄最盛。
当时诸夏所最感威胁者,南方有抱帝国主义兼并政策之楚国。
楚之先亦颛顼后,史记楚世家。始起在汉水流域丹、淅二水入汉处,曰丹阳。依宋翔凤过庭录所考。至楚武王始大,武王立在周平王三十一年。自谓:“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于是自号武王。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地方千里,最为当时强国。
北方有抱掠夺主义的山中之北戎。
此种戎狄,大部在黄河北岸太行山脉中,故曰山戎。其战斗皆徒步。又称北戎者,据当时中原诸夏之称呼。后人以见有“北”称,遂谓必远在北塞之外,此皆以后代眼光读古史之误也。
故云:“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语见公羊传。
在此形势下,产生齐桓、晋文之霸业。
三、齐桓晋文之霸业
霸者标义,大别有四。
一、尊王——谷梁传葵丘之盟,“壹明天子之禁”。当时霸者号令,即替代已衰之王权也。周王使宰孔赐齐侯胙,命“无下拜”,齐侯卒为下拜。僖九年。管仲平戎于王,“王以上卿礼飨之,仲辞,受下卿礼而还。”僖十二年。此皆当时齐桓、管仲竭力尊王之表示。
二、攘夷
三、禁抑篡弑——凡某国遇篡弑,同盟诸国互不承认,并出兵平乱,另立新君。葵丘盟辞:“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皆为此发。
四、裁制兼并——凡在同盟,互不侵犯,有争端,请于盟主,公断。某国遇外寇,同盟诸国出兵相救。葵兵盟辞:“毋壅泉,毋遏籴”,皆为此发。
正为针对上列时代病之特效药。
自周室东迁,西周封建一统之重心顿失,诸侯如网解纽,内篡弑。外兼并掠夺。多事,亟亟不可终日。自有霸政,而封建残喘再得苟延。霸政可以说是变相的封建中心。其事创始于齐,其霸业之大者,为伐山戎、救燕、存邢卫、伐楚、盟于召陵,定襄王之位。赞助于宋,而完成于晋。其霸业之大者,为纳襄王、杀王子带、(召狄攻周者。)救宋、败楚城濮、召周天子盟于践土。
齐桓会诸侯十五次,宋每次必预。其次为鲁、郑、陈三国,各得十次。又次为卫,得九次。又次为曹、许,各得七次。其间尤以齐、鲁、卫、曹、郑、宋六国,可谓诸夏之基本结合。此为诸夏结合之第一期,大率在东部与中部,乃黄河下流东部一带及黄河中游南岸之结合也。
晋自曲沃篡位,专务侵吞,其实平王之东,晋已开始为兼并之野心企图。曲沃篡位,正从晋人向外作非义之兼并所此起。齐桓会盟,晋人不预。然晋国内部争篡迭起,晋公子重耳逃亡在外,遍历齐、宋、曹、卫、郑诸国,南至楚,西至秦,而返国得位。其在外及见齐桓、宋襄,既熟知天下大势,返国后乃一变晋国以前之态度,晋灭同姓国极多,然皆在献公前。参加诸夏集团,而为齐、宋霸政之代兴。自是霸业常在晋。由襄、(御秦、侵郑,又败狄。)灵、成、景、(为楚败于邲。)厉,(胜楚鄢陵。)而至悼,抗楚和戎,复霸。平公立,与楚平,弭兵。此为诸夏结合之第二期,东部、中部之外,又加入中北部,即黄河中游之北岸也。
齐在临淄,太公封营丘,六世徙薄姑,七世徙临淄,地望皆近,即今山东临淄县也。东负海,鱼盐蚕桑,已树富强之基。惟西南适值鲁、卫诸邦,为姬姓主要国家,文化既较高,与齐关系亦密,齐于道义及势力两方,皆无法并吞。齐孝公伐鲁,鲁使展喜稿师,曰:“鲁人何恃?”曰:“恃先生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恃此不恐。”齐竟回师。柯之盟,曹沫劫恒公反鲁侵地,桓公亦卒听管仲谏许之。周天子以南阳赐晋,阳樊不服,围之,或呼曰:“此谁非王之亲姻,其俘之耶?”乃出其民。此可见当时诸夏间之关系。惟楚曰:“我蛮夷也”,坦白主兼并,到底因此失诸夏同情,不能心服,而楚之势力亦终难北进。
齐桓既于国内篡弑纷乱中得国,故转而创建霸业。宋为周室之宾,先朝胜国,其势最孤,又处四战之地,入春秋以来,内乱外患更迭相乘,无时或息,赞助齐桓,独出诚意。齐桓亦属其太子孝公焉。惟宋国四围,无可发展,其势本弱,故谋霸不成,为楚所败。
晋人自称:“居深山之中,戎狄之与邻”,灭国既多,国力已强。然重耳出奔,狄人势力已弥漫于晋之四周。晋文公初居蒲,又从狄君田渭滨,是“奔狄”在晋西。在狄十二年,去狄,行过卫,是“去狄”在晋东。晋国不啻在狄之怀抱。
其所至如齐桓、宋襄,优礼有加者,皆有志搏结诸夏以成霸业者也。如卫、曹、郑诸国,凡不礼于重耳者,皆目光短浅,惟力是从者也。楚既野心勃勃,秦亦刻意东伸。韩原之败,秦始征晋河东。左传。楚之围宋,曹、卫、郑诸国皆已折而入于楚矣。晋非图霸,亦几不能自全。图霸则可挟诸夏之力以抑楚、秦,而吞狄自广也。
惟齐桓仅能阻止狄势不侵入大河之南岸。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髪左衽矣!”其时苟非诸夏之大团结,则狄患不可设想。管仲告桓公:“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实为当时一最重要之观念,可以使历史命运为之转变,故孔子称管仲之仁。
北岸自邢、卫沦陷,诸夏势力竟难复兴,而晋、狄斗争,遂为当时一要事。
僖二十七年,晋人作三行以御狄。此在胜城濮后,以狄皆步卒,便于山险,故晋亦编练步军也。三十三年,狄伐晋,晋侯惠公。获白狄子。此在文公死之翌年,晋虽幸胜,而元帅先轸死之。宣十一年,却成子求成于众狄,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据此狄人虽各分部落,而亦戴共主,别成系统,故得兴诸夏抗衡。此下狄势遂衰。十一、六年,晋景公灭赤狄。潞氏、甲氏、及留吁。成三年,伐廧咎如。自是上党为晋有。襄四年,晋悼公和诸戎。魏绛谓:“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可见其时狄尚是游牧,而其势犹强,故绛曰:“戎狄事晋,四邻震动。”是后有肥、鲜虞、鼓、中山,皆为晋所逐灭。昭十二年晋伐鲜虞,人昔阳。灭肥。又十五年,伐鲜虞,围鼓。二十二年,灭鼓。杜注:“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昔阳,鼓都。”“钜鹿下曲阳县西有肥累城,今正定东。”此诸狄包赤狄之北,旧说谓是白狄,因前赤狄已灭,而推测言之。惟狄是否只分赤、白、殊无据。在太行山东麓平地,且亦俨然趋于城郭耕稼化矣。晋既廓土于群狄,其势力日渐东伸,遂与齐接壤,而以前邢、卫故土沦没于戎者,至是乃重归诸夏之统治。
大体西自河、渭之间,东达太行山两麓,黄河北岸,皆为顽强之群狄所出没,其势力又时时越大河而南。诸夏得齐桓、晋文之霸政而稍稍抑其凶焰,实为春秋时华、戎交斗一极剧烈之战阵。
晋人所以能胜此廓清群狄之重任者,一则因久为诸夏盟主,自文公至平公,凡八世。多得贡赋,国力充盈。
参加联盟诸国,在内可保持政府之安宁,乱臣贼子有所顾忌,不敢轻行篡弑。在外可保国际之平衡,相互间不得轻启衅端,有事付之仲裁,以和平为职志。是为联盟国应得之权利。其义务则如国际间之服役,一国有寇患,各国在霸主领导下会师戍守,或助城筑,及共同作战。每逢盟主出师,例得向同盟国乞师。平时则需对盟主纳相当之贡币。
诸侯官受方物,诸侯官司各于齐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齐桓责楚:“尔贡包茅不入”,即责其贡周天子以方物也。始见于僖七年齐桓宁母之盟。“黄人不归楚贡,楚伐之。”僖十一年。其后诸夏亦以贡币输盟主。晋文、襄之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昭三年郑子太叔语。其后朝、聘弥数,故乃“岁一聘,间岁一朝,再朝一会,再会一盟。”昭十三晋叔向语。朝、聘既数,而币亦日重。
晋范宣子为政,于产寓书告以币重。襄八年。平丘之会,子产争贡赋多寡,自日中至于昏。昭十三年。鲁之于晋,“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府无虚月。”襄二十九年女叔侯语。子产谓:“用币必百辆,百辆必千人。”昭十年。此其大概也。
一则晋自献公以来,即不畜群公子。献公听士荐说,尽诛群公子。在惠王八年。故晋大夫多用异姓,得因材器使,较之鲁、卫、齐、宋诸邦多用宗臣者为优。
晋文公以下,诸卿位次屡有更易,故其臣各务于以事功显。惟自厉公见弑以后,大夫渐强,史记赵世家。平公后益甚。韩、赵、魏、范、中行、知氏称“六卿”,皆非公室也。
一面北方的狄患逐次解除,一面南方的楚人亦逐渐觉悟,亦可说是逐渐同化。改变其以前极端的武力兼并主义,即“我蛮夷也”的主义。而渐次要求加入诸夏之集团。
楚庄王灭陈县之,以申叔时谏,乃复陈。既克郑,亦退而与之平。既败晋于邲,其围宋,宋人告以易子而食,析骸而爨之实况,亦退师与盟而反。其时楚人意态已与前不同。
宋向戌提倡弭兵,晋、楚交权,城郭诸邦的和平联盟益形扩大。
此可谓诸夏结合之第三期,于东、中、北三部以外,又加入中南部,即南方之中部,江、汉流域之楚国也。自有此弭兵之会,在襄二十七年。而诸夏得一相当时期之和平。宋自襄十二年楚公子贞侵宋。至定十五年,郑罕达伐宋。凡六十五年。鲁自襄二十五年齐崔杼伐北鄙。至定七年,齐国夏伐西鄙。凡四十五年。卫自襄二十三年齐侯伐卫。至定七年,齐侵卫。凡四十七年。曹自襄十七年衡石买伐曹至定十二年,卫公孟彄伐曹.。凡五十九年。郑自襄二十六年楚子、蔡侯、卫侯伐郑。、至定六年,鲁定公侵郑。凡四十三年。均不被兵。
总观当时霸政,有二大要义:
一则为诸夏耕稼民族之城市联盟,以抵抗北方游牧部落之侵略,因此得保持城市文化,使不致沦亡于游牧之蛮族。
二则诸夏和平结合以抵抗南方楚国西方秦国。帝国主义者之武力兼并,因此得保持封建文化,使不致即进为郡县的国家。
其大势为文化先进诸国逐次结合,而为文化后进诸国逐次征服。如晋代齐,楚代晋,吴、越代楚,最后统一于秦。
同时文化后进诸国,虽逐次征服先进诸国,而亦逐次为先进诸国所同化。此为第二种冲突之消解。
其文化落伍诸部族,则逐次消灭,或逐次驱斥。此为第一种冲突之消解。
在此进展中,诸夏结合之团体亦遂逐次扩大,为中国逐次形成中央大一统郡县国家之酝酿,而上古史亦逐次宣告结束。第一、第二、第三期结合已于前言之,第四期则加入吴、越。吴、越本东南方小蛮夷,武力既胜,转慕文事,亦争为诸夏盟主,于东、中、南、北诸部外又加入东南部,即长江下流是也。自战国秦孝公后,秦人又渐次加入诸夏团体,为第五期;又加入西中部,即河、渭流域是也。
四、霸政衰微后之大夫执政
霸政衰微,变而为大夫执政。大夫执政,一方面可说为封建制度继续推演所产出,一方面亦可说是封建制度却因此崩倒。
封建初期的国家,其先只限于一个城圈。
此即所谓“国”。国有三训:周礼:“惟王建国”,“以佐王治邦国”,“大曰邦,小曰国”,是也。
齐语:“参其国而伍其鄙”,国指郊以内,鄙指郊以外,是也。又周礼小司徒:“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质人:“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城中曰国,是也。此三义可会为一义,即一国只限于一城是也。鲁颂闷官:“锡之山川,上田附庸。”左定四年,卫祝佗谓:“分之土田陪敦。”召伯虎敦:“余考止公,仆塘土田。”附庸、陪敦、仆墉,乃一事。然则西周初封,惟周、召大国始许有附墉,即一国可以不止一城圈
因此当时的中国,其实大体只限于今豫、鲁、晋、燕、陕、鄂、皖、吴诸省,而犹非其全部。可以有近二百国。春秋大事表并古国计,凡二百有九。
其时列国人口极少,闵公二年:“卫为狄灭、遗民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诸侯为立戴公以庐于曹。”僖十八年:“梁伯益其国而不能实,秦取之。”梁君以扩城而无民以实之,梁民以讹言而递溃,梁竟以亡,则梁之户口可知。旷地极多,封疆郊关之外皆成弃地,此即戎,狄所由出没,华,夷所由杂处也。左襄四年,魏绛称虞人之箴曰:“茫茫禹迹,尽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此盖于茂草之中,经启九道以通往来,故周语单襄公谓周制“列树以表道”,道路非列树表明,即茫茫不可辨。“司空不视涂”,即道茀不可行,“膳宰不致饩,司里不授馆”。即行李有困乏之患。故各国亦常见迁徙。
如卫、晋、楚、自丹阳迁郢、(江陵)迁鄢、(宜城)蔡、许、自许迁叶,迁夷,迁白羽,(内乡)迁容城。(叶县)郑、齐、吴、自梅里(无锡)迁姑苏。(吴县)秦(见后。)诸国,不胜举。亦有以外力强迁者,如齐师迁纪郱、鄑、郚;庄元。宋人迁宿;庄十。齐人迁阳;闵二。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僖二十二年。之类。
以后人口渐繁殖,国家规模日扩大,不仅对旧的有吞并,对新的也亦有城筑。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鲁凡城二十四邑,惟郿一邑书“筑”,其二十三邑曰“城”。见旧唐书礼义志。“筑”者增旧,“城”者新立。春秋书“筑”八,书“城”二十三,而定哀之间凡八城邑,则国家规模之扩大,弥后而尔烈也。
于是列国遂各自分封其大夫。
春秋初,大夫尚无世爵,其后渐有赐氏。
隐、桓时大夫赐氏者尚少,国君之子为大夫者称“公子”,公子之子为大夫者称“公孙”,其次(公曾孙以下)只有称名,如鲁在隐、桓之间有无骇、柔挟是也。无骇卒,羽父为之请族,公命以字为展氏。公子展之孙。众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如舜居妫汭,姓妫氏。胙之土而命之氏。”古孝经纬:“古之所谓氏,即国也。”禹贡“锡土姓”,土即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可见世卿、采邑和氏族,乃相联并起之事。大夫有氏,即有世袭封邑如小国矣。于是鲁有仲孙、叔孙、季孙、臧孙,齐有高氏、国氏、崔氏、陈氏,卫有孙氏、宁氏,晋有却氏、乐氏、韩氏、赵氏、魏氏,郑有罕氏、驷氏、游氏,皆世卿也。
渐称“子”。
僖公以前,大夫并以伯、仲、叔、季为称,三桓如共仲、僖叔、成季。虽贵不称“子”。僖、文以后,晋、齐、鲁、卫之执政皆称“子”。郑间称之,余则否。鲁惟三家称“子”,余亦否。称“子”则即为封君矣。其后学者称“子”,如孔子是也。又后学者之门人称“子”,如有子、曾子、乐正子是也。于是原先的侯国,俨然如一新中央,而大夫采邑则俨然成一小侯国,所以说是西周封建的继续推进。
又因当时联盟各国,会聘频仍,诸侯畏劳,常使卿大夫代行。
会有三例:一曰“特会”,两君相见也。初诸侯特会,多在隐、桓以前。次大夫特会诸侯,多在文、宣以后。又次大夫特会大夫。二曰“参会”,三以上为参。三曰“主会”,伯者主之。初诸侯主会,始自齐桓北杏之会。次大夫主诸侯之会,自锺离之会始。先有大夫特会,乃有大夫主会。又次则大夫主大夫之会,而诸侯高拱不预矣。
卿大夫既有外交,往往互相援结,渐渐形成大权旁落之势,于是大夫篡位,造成此后战国之新局面。
鲁大夫逐始于昭公。宣公时,季氏始专政。定公时,则家臣有囚大夫者。晋卿专政始襄公。襄元在鲁僖三十三年。郑卿自僖公之立,始见于传。僖元在鲁襄三年。
五、春秋时期之一般文化状态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一方面是一个极混乱紧张的时期;但别一方面,则古代的贵族文化,实到春秋而发展到它的最高点。春秋时代常为后世所想慕与敬重。
大体言之,当时的贵族,对古代相传的宗教均已抱有一种开明而合理的见解。左传所记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等事迹虽多,然当时一般见解,实已不见为十分迷信。所谓“天道远,人道迩”、“鬼神不享非礼”等诸观念,已普遍流行。
因此他们对于人生,亦有一个清晰而稳健的看法。
当时的国际间,虽则不断以兵戎相见,而大体上一般趋势,则均重和平,守信义。因此能造成国际间的和平团体,继续历有二百年之久,而当时的国际公法,亦极为高明可贵。
外交上的文雅风流,更足表显出当时一般贵族文化上之修养与了解。当时往往有赋一首诗,写一封信,而解决了政治上之绝大纠纷问题者。左传所载列国交涉辞令之妙,更为后世艳称。
即在战争中,犹能不失他们重人道、讲礼貌、守信让之素养,而有时则成为一种当时独有的幽默。一披读当时诸大战役之记载,随处可见。道义礼信,在当时的地位。显见超出于富强攻取之上。此乃春秋史与战国史绝然不同处。左传对于当时各国的国内政治,虽记载较少,此指涉及一般平民社会者而言。而各国贵族阶级之私生活之记载,则流传甚富。一部左传,尽于列国君卿大夫私生活之记载,以及其相互间之交涉。(即是内政与外交。)故可称当时十足是一贵族社会也。
他们识解之渊博,对于古代历史文化的遗传之认识与阐发。人格之完备,对于实际政治、人事问题之应付与理想。嘉言懿行,可资后代敬慕者,到处可见。亦复普遍于各国,几乎稍有名的几国,均有他们极可敬慕的人物。
春秋时代,实可说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已发展到一种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的时代。
贵族阶级之必须崩溃,平民阶级之必须崛兴,实乃此种文化酝酿之下应有之后果。
此下战国兴起,浮现在上层政治的,只是些杀伐战争,诡谲欺骗,粗糙暴戾,代表堕落的贵族;而下层民间社会所新兴的学术思想,所谓中国之黄金时代者,其大体还是沿袭春秋时代贵族阶级之一分旧生计。精神命脉,一气相通。因此战国新兴的一派平民学,并不是由他们起来而推翻了古代的贵族学,他们其实只是古代贵族学之异样翻新与迁地为良。
此是中国文化一脉相承之渊深博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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