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却汉高祖,中国史上由平民直起为天子的,只有明太祖。元末群雄,如河南韩山童、韩林儿,乃白莲教师。湖广徐寿辉,为贩布者,其部将陈友谅,乃渔父。江苏张士诚,为运盐舟人。浙江方国珍,乃贩盐者。安徽郭子兴,则卖卜者之子。朱元璋,皇觉寺僧。四川明玉珍、福建陈友定,及明太祖部下徐达,皆农民。常遇春则为盗。元末群雄,较之秦末,更见其为平民色彩。

这是说明蒙古人的政权之下,绝没有汉人的地位。因此在蒙古政权被推翻的过程中,没有让政权之自身酝酿出权臣或军阀来操纵这个变局。如东汉以来历史上之惯例。

一、明代帝系及年历

明代共十六主,二百七十七年。若并南明三帝,计当为十九帝,二百九十四年。

二、传统政治之恶化

明代是中国传统政治之再建,然而恶化了。恶化的主因,便在洪武废相。

太祖是一个雄猜之主。

天下大定,年已六十余,太子死,孙孱弱,故为身后之虑。一面封建诸子,各设卫兵三千,乃至一万九千,一面尽诛功臣宿将。

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诛,遂废宰相。

太祖昭:“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朱国桢皇明太训记卷九谓:“臣下敢有奏请设立宰相者,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自秦以来辅佐天子处理国政的相位,至是废去,遂成绝对君主独裁的局面。

第二个恶化的原因,在于明代不惜严刑酷罚来对待士大夫。此亦起於太祖。

史称:“太祖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胡惟庸之狱,株连被诛者三万余人。又蓝玉之狱,株连一万五千人。史又称:“太祖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户部侍郎郭桓,赃七百万,而自六部侍郎下连只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草木子谓:“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故其时文人多不仕。据明诗综,如汪广洋、魏观、高启、朱同、苏伯衡、张孟兼、王彝、扬基、张羽、徐贲、王行、孙贲、黄哲、郭奎诸人咸死非命。如李仕鲁、王朴之死,尤暴残。太祖又有“士大夫不为君用。”之科。靖难之变,方孝孺夷十族坐死者八百四十七人。

鞭笞捶楚,成为朝廷士大夫寻常之辱。

洪武九年,叶伯巨上书:“今之为仕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伯巨竟以此死狱中。又解缙疏:“今内外百司,捶楚属官,甚于奴隶。”是明初捶楚官吏之风,又不仅于朝廷之上矣。

终明之世,廷杖逮治不绝书。

廷杖亦始太祖时,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夏祥毙杖下,其后流而愈甚。武宗正德三年,刘瑾矫诏百官悉跪奉天门外。顷之,下朝官三百余人狱。及(十四年)谏南巡,命朝臣一百零七人罚跪午门五日,晚并系狱,晨出暮入,又各杖三十。余继疏争者,杖四十、五十,有死者。廷杖者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世宗时(嘉靖三年)大礼议,逮下诏狱廷杖者一百三十四人,编修王恩等病创卒者十八人。四十余年间,杖杀朝士倍蓰前朝,有杖毕趣治事者,有朝服予杖者。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十一年徐石麟疏言:“皇上御极以来,诸臣丽丹书者几千,圜扉为满。”十四年,大学士范复粹疏请清狱,言:“狱中文武累臣至百四十有奇,大可痛。”不报。庄烈帝时,用刑颇急,大臣多下狱。明廷之滥刑、滥杀,终使其自陷於不救之地。明史流寇传评庄烈帝,谓:“败一方即戮一将,隳一城即杀一吏,赏罚太明,而至於不能罚。制驭过严,而至於不能制。”其甚者如袁崇焕之见杀,则并非罚之明而驭之严矣。

其惨酷无理,殆为有史以来所未见。

魏叔子集载廷杖事,言:“每廷杖,必遣大珰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襞(bì)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东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受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败肉斗许,医治数月乃愈。”

而监杖用内官,行杖用卫卒,遂使士大夫悬命其手。

而尤甚者在使内监审狱。此如汉之黄门北寺,而酷毒恐犹过之。

史称:“成化以后,凡大审录,太监斋敕,张黄盖,於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中郎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宋太祖惩于唐中叶以后武人之跋扈,因此极意扶植文儒。明太祖则觉胡元出塞以后,中国社会上比较可怕的只有读书人。功臣、宿将多以诛死,兵卒多以散归田亩。但是所谓传统政治,便是一种士人的政治。明太祖无法将这一种传统政治改变,这是广土众民的中国为客观条件所限的自然趋向。於是一面广事封建,希望将王室的势力扩大。古代封建只如后世一小县,故可以宗法统治。后人封建,连州接郡,依然是一中央政府之缩影。于封建区域内,依然得用士人政治,非一宗一族所能统。

一面废去宰相,正式将政府直辖於王室。秦、汉以来中国政治之长进,即在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化,王室代表贵族特权之世袭,政府代表平民合理之进退,而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李德裕谓:“宰相非其人,当亟废罢,至天下之政,不可不归中书。”宋蔡承禧神宗时上疏:“乞除命大臣、台谏之外,事无巨细,非经二府(中书、枢密)不得施行。”此中国传统政治之精神也。明祖恶宰相弄权,谓可以篡夺王室之统续,故深忌之。既不能不用士人,宗族同姓不足恃,军人而非宗室更可虑,宦官、外戚则明祖早见其更不可用。而当时士人在社会上之势力,亦更非汉、唐、宋初年可比。除非如蒙古、满州为整个部族之统治,(然亦需借用社会士人力量合作。)否则一姓一家舍援用士人,即无他道。遂不惜时时用一种严刑酷罚,期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及王威渐弛,则以太监代帝王。

这是明太祖一人的私意。一人的私意,不足以统治一个天下,只有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

张居正屡言祖宗法度,谓:“本朝立国规模与前代不同。宋时宰相卑主立名,违道干誉之事,直仆之所薄而不为者。”又曰:“迂阔虚谈之士,动引晚宋衰乱之政以抑损上德,挢扦文纲。不知我祖宗神威圣德,元与宋不同。哺糟拾余,无裨实用。”盖中国自宋以下,贵族门第之势力全消,宋儒於科举制度下发挥以学术领导政治之新精神。尊师相,抑君权,虽亦有流弊,要不失为历史之正趋。明太祖、张居正则皆此潮流下之反动也。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置相篇,谓明“阁下之贤者尽起能事则曰法祖,非为祖宗必足法,其位既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若张居正此论,则又假祖宗以抗朝议亦。既不敢以师相自居,即不得为大臣。无论何事,非托王命,则只有上述祖旨也。

三、废相后之阁臣与宦臣

明代废相以后,析中书政归六部。

去中书省,特存中书舍人,为七品官,职书翰而已。去门下省,特存给事中,虽七品官,而有封驳之权。尚书省不复设令、仆,升六司尚书分为六部,秩二品。

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副之。六部之上,更无领袖,而天子总其成。

其外有都察院司纠劾,通政司达章奏,大理寺主平反,为九卿。然惟都察院权较重,并六部尚书为七卿。明官盖有卿而无公。明初立中书省总文治,都督府统兵政,御史台振纪纲,略师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分职之意。及罢中书省,同时罢御史台,(后更置都察院。)又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省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而考核听之府部。如是则吏、兵、户三部之权稍重,而总裁则归之皇帝也。

另设内阁大学士,为天子襄理文墨。

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下,故名“内阁”。时设大学士者共四殿:中极、旧名:“华盖。”建极、旧名:“谨身。”文华、武英;两阁:文渊阁、东阁。

并正五品,朝位班次在尚书、侍郎下。

洪武时,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奏章批答,皆御前传旨当笔。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载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文辅言:“自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箚凡一千一百六十件,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故君主独裁,非精力过绝人,其势必不可久。

成祖以后,始有“内阁”之称。

由翰林院侍讲、侍读、编修、检讨等官简用,无定员。使参预机务。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

永乐、洪熙两朝,每召内阁造膝密议,然批答亦出自御笔,不委他人。

成祖时,解缙、胡广等既直文渊阁,犹相继署院事。

仁宗后,阁权渐重。

杨溥、杨士奇、杨荣称“三杨”,以东宫师傅旧臣,领部事,兼学士职,地位渐隆,礼绝百僚,始不复属院事。

至宣德时,始令内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此由君主生长深宫,一两代后,精力智识皆不如前,遂渐渐不亲政事,懒于接见大臣;愈懒愈疏,愈不明白外面事理,遂愈不敢与大臣直接对面办事。“条旨”始宣德,据弇山堂别集、明史宰辅年表,谓:“至仁宗而后,裁决机宜,悉由票拟”是也。又王琼双溪杂记云:“英宗九岁登基,有诏:凡事白于张太后(英宗祖母),然后行。太后令付内阁议决,每数日必遣中官入阁,问连日曾有何事商榷,具帖开报验看。不付阁议者,即召司礼监责之。内阁票旨始此。”则谓始正统。殆至是始成定制耳。

诏诰起草,唐时属中书舍人,后翰林学士越职代之。内阁拟旨,正似翰林之知制诰,并非宰相职也。至明代中书舍人乃七品官,专职书写而已。

中易红书批出。

太祖定制,内侍毋许识字。至宣宗时,始立内书堂,内官始通文墨,掌章奏,照阁票批朱,与外廷交结往来。

然遇大事,尚犹命大臣面议。

其后始专命内阁条旨。皇帝深居内殿,不复常与大学士相见。

甚至宪宗成化以后,迄与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三年,其间延访大臣者,仅孝宗弘治之末数年,而世宗、神宗则并二十余年不见朝。群臣从不见皇帝之颜色。野获编卷一有明代召对趣话一则云:“先是宪宗以微吃,赐对甚稀。一日,召阁臣万眉州(安)、刘博野(吉)、刘寿光(珝)等人,访及时政,俱不能置对,即叩头呼‘万岁’,当时有‘万岁相公’之谑。今上(万历)渊默岁久,自庚寅元旦召吴门(申时行)、新安(许国)、太仓(王锡爵)、山阴(王家屏)入对以后,又二十五年而为乙卯之四月,以张差闯宫一事,召方德清(从哲)、吴崇仁(道南)二相入内商榷。方唯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噤不能出声。及上怒,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厉声命拿下,群阉哄聚殴之。事出仓卒,崇仁惊怖,宛转僵仆,乃至便液并下。上回宫,数隶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数日而视听始复。盖崇仁自登第后,尚未观穆若之容,一旦备位政本,不觉失措至此。”又赵翼陔(该)余丛考,有“明中叶天子不见群臣”条,可参看。

大学士王鏊(ào)论视朝,曰:“上下不交,未有如近世之甚者。君臣相见,不遇视朝数刻。君或不识其臣,臣或不交一言于君。上下不过章疏批答相关接,刑名法度相把持而已。非独沿袭故常,亦其地使然。何也?本朝视朝于奉天门,未尝一日废。明常朝有御殿仪、御门仪。每日晨兴,御奉天门,午、晚复出坐朝,一日而三朝焉,可谓勤政。其后御殿礼废,午、晚朝亦废,世宗、神宗则并常朝御门,亦数十年不一举。然堂陛悬绝,威严赫奕,将军持鈲(孤),御史纠仪,鸿胪举不如法,通正司奏上,特是之,命所司知之而已。谢恩见辞,惴惴而退,上何尝闻一事?下何尝进一言?

“欲上下之交,莫若复古内朝之法。周时有三朝,库门之外为‘外朝’,询大事在焉。非常朝。路门之外为‘治朝’,日视朝在焉。常朝。路门之内曰‘内朝’,亦曰‘燕朝’。视朝而见群臣,所以通上下之情。听政而适路寝,所以决可否之计。

“汉制,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盖外朝为尊,中朝为亲。周制常朝旅揖、特揖,其仪甚简。汉常朝仪不著,殆亦近古。叔孙通朝仪,非常朝之仪。唐、宋重常朝,其仪特备,已非秦、汉之旧。唐皇城之南一门曰承天,正旦、冬至取万国之朝贡则御焉,盖古之外朝也。其北曰太极门,其内曰太极殿,朔、望视朝在焉,盖古之治朝也。又北曰两仪门,其内曰两仪殿,常日听朝而视事,盖古之内朝也。贞观初,每日临朝,十三年三日一朝,永徽中五日一朝,文官中五品以上号‘常参官’。玄宗怠于政事,乃有紫宸殿入阁,所见惟大臣,百官俟朝正衙者无复见天子。中叶以还,又有开延英召对,则并非正殿。

“宋时常朝则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则垂拱殿,正旦、冬至、圣节称贺则大庆殿,赐宴则紫宸(辰)殿,或集英殿,试进士则崇政殿。侍从以下五日一员上殿,谓之‘轮对’,则必及时政利害。内殿引见,亦或赐坐。汉、唐君臣决事殿廷,皆列坐。宋初范质为相,始请皆立。汉、唐有不时之朝,如汲黯见武帝于武帐,魏征见太宗于便殿。宋以下则待召而入。盖亦三朝之遗意。太祖、太宗时,华盖、谨身、武英殿筵宴奏事,则内朝也。

“今久不御,上下之交绝而不通,天下之弊由是而积。外朝或可间歇,内朝必以时举。六部诸司以次奏事,大臣五日一次起居,侍从、台谏五日一员上殿轮对,或不时召见。咫尺相对,略去威严。上不难于问,下不难于对。人才贤否、政事得失、风俗善恶、闾阎疾苦、古今治乱,皆得毕陈于前,则上下之情可通,内外之壅蔽可决,天下之事有何不可为者?”王鏊之言,特欲复明初之规模,而明室帝王之昏惰,则并有不止如鏊之言者,明政乌得不乱?

独裁的皇帝不问政事,最著者自推神宗。

万历二十九年,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朝臣请简补,不听。三十四年,王元翰疏:“朱赓(gēng)辅政三载,犹未一觏天颜。九卿强半虚悬,甚者阖署无一人。监司、郡守亦旷年无官,或一人绾数符。两都台省,寥寥几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馆,亦越常期。御史巡方事竣,遣代无人。九边岁饷缺至八十余万。天子高拱深居,章疏一切高阁。”四十一年叶向高疏:“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俱不省。全国政事归皇帝独裁,皇帝又不向任何人负责,朝政懒废堕弛至此,亦历史中奇闻也。

自然有权臣应运而生。

世宗时,夏言、严嵩遂弄大权。严嵩柄政达二十年。世宗初亦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下,而弄权者即借以行私。明代君主非重法即怠荒,皆足以败事。

自此以后,内阁学士朝位班次升六部上。惟终明世,大学土秩止正五品,其官仍以尚书为重。署衔必曰“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本衔转在下,兼衔反在上。

然皇帝于内阁不相亲接,其间尚隔着一层太监的传递。阁权最高仅止于票拟。

朝廷命令传之太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传之内阁。内阁陈说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达之太监,太监乃述之御前。

于是实际相权或竟称君权。一归寺人。

皇帝不赴内阁亲视政务,故令阁臣票拟。皇帝在内寝仍不亲政务,则批红亦由太监代之。或皇帝降旨,由司礼监在旁写出事目,付阁臣缮拟。

因此明代司礼监,权出宰辅上。

英宗时王振,其时票拟尚在内阁,然涂棐(fěi)疏已言,英宗时批答多参以中官。武宗时刘瑾,则专揽益甚。刘健疏:“近者旨从中下,略不与闻。有所拟议,竟从改易。”则正德初已然。皆是。以后司礼监遂擅权。瑾每奏事,必侦帝为戏弄时。帝压之,及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专决,不复白。每于私第批答章奏,辞率鄙冗,焦芳为之润色,李东阳俯首而已。李氏尝有疏自白,谓:“臣备员禁近,与瑾职掌相关。凡调旨撰敕,或被驳再三,或径自改窜,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递出誊黄,逼令落稿,真假混淆,无从别白。臣虽委曲匡持,期于少济,而因循隐忍,所损亦多。”此正可见内阁票拟,必经皇帝批答,司礼监既窃此权,自可箝制阁臣也。又按:洪武十七年铸铁牌,置宫门中,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河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又太祖制,内臣不许识字。宦官通文墨,自宣宗时设内书堂始。然非朝臣附丽羽翼之,虐焰亦不若是烈。首以阁臣比内侍,则焦芳也。

因此宦官逐渐骄横跋扈。

张东白云:“自余登朝,而内阁待中官之礼几变。天顺间,李文达贤。为首相,司礼监以议事至者,便服接见之。事毕,揖之而退。彭文宪时。继之,门者来报,必衣冠见之。与之分列而坐,阁老面西,中官面东。中官第一人,对阁老第三人,虚其上二位。后陈阁老文。则送之出阁。后商文毅辂。又送之下阶。后万阁老安。又送至内阁门矣。今凡调旨议事,掌司礼者间出,使少监并用事者传命而已。”文震孟传则谓:“大臣入阁,例当投河司礼大奄,兼致仪状。”又嘉靖中,有内官语朝臣云:“我辈在顺门上久,见时事凡几变。昔日张先生璁。进朝,我们要打恭。后来夏先生言。我们只平眼看看。今严先生嵩。与我们恭恭手才进。”世宗驭内寺最严,其先后不同已如此。

而阁臣中想实际把握政权者,最先便不得不交结内监。时谓:“大臣非夤缘内臣不得进,非依凭内臣不得安。”即如张居正,亦交结内侍冯保也。

其次又须倾轧同列。

阁臣不止一人,职任上并无严格分别之规定。严嵩倾去夏言,与许瓒、张璧同为大学士,而瓒、璧不得预票拟,大权遂一归嵩。自是以后,票拟专首揆,余旁睨而已。万历十一年,御史张文熙言阁臣专恣,其一即指票拟不使同官预知。申时行争之曰:“票拟无不与同官议者。”可见阁臣票拟权,在当时理论上仍不许首揆专制也。万历之季,疏多留中,首揆亦闲坐终日。

国家并未正式与阁臣以大权,阁臣之弄权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此乃“权臣”,非“大臣”。权臣不足服众。杨继盛劾严嵩,谓:“祖宗罢丞相,设阁臣,备顾问、视制章而已。嵩乃俨然以丞相自居。”御史刘台劾张居正,亦谓其“俨然以相自处”。又曰:“祖宗朝,一切政事,台有奏陈,部院题复,抚按奉行,未闻阁臣有举劾也。居正定令抚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册,一送内阁,一送六科,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夫部院分理国事,科臣封驳奏章,举劾其职也。内阁衔列翰林,止备顾问,从容论思而已。居正创为是说,欲协制科臣,拱手听令,祖宗之法若是乎?”居正因此上书乞休,自谓:“臣之所处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今言者方以臣为擅作威福。”可见一切症结,实在内阁制度之本身也。又明史七卿年表:“洪、宣以后,阁体既尊,权亦渐重,于是阁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骋意见,以营其私,而党局分焉。科道庶僚,乘其闲隙,参奏纷孥。驯至神宗,厌其嚣聒,置而不论。”此岂非政体失调有以致之乎?故虽如张居正之循名责实,起衰振敝,为明代有数能臣,而不能逃众议论。

张居正为相,治河委潘季训,安边委李成梁、戚继光、俞大猷。太仓栗支十年,太仆积贮至四百万。及其籍没,家资不及严嵩二十之一。然能治国,不能服人。法度虽严,非议四起。继之为政者,惩其败,多谦退缄默以苟免。因循积弊,遂至於亡。

黄梨洲谓:“有明一代政治之坏,自高皇帝废宰相始。”明夷待访录。真可谓一针见血之论。

明代一面废去宰相,一面又用严刑绳下。锦衣卫、锦衣卫狱又称“诏狱”,始太祖时。东厂、永乐设,掌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由宦者领之,与锦衣卫均权。西厂,宪宗宠汪直设,命同河外事,所领缇(tí)骑倍东厂。武宗时,刘谨又设之。神宗时,冯保擅权,又建“内厂”,即西厂之变相。于是名东厂曰:“外厂”。魏忠贤秉政,内、外厂备极刑惨。成为皇帝的私法庭,可以不经政府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其权全操于内寺。

初领五都督府者,皆元勋宿将。永乐间,始设内监监其事。沿习数代,勋戚纨绔司军纪,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内监之权又侵入于军事。其他明代如皇庄、矿税、上供、采造重重扰民事,亦皆奄寺主之,则奄权又侵及于财政。明祖著令:内官不得预政事。永乐中,遣郑和下西洋,侯显使西番,马骐镇交趾,且以漠北诸将皆洪武旧人,以中人参之。又设东厂预事,宦官浸任用。明祖之废宰相,与永乐之任宦寺,皆出一时私意。明代规模定于二君,祸根亦胥重于是矣。

内寺之权,极盛于熹宗时之魏忠贤。

天启六年,浙抚潘汝桢始为忠贤立生祠,天下争废书院应之。监生陆万龄请祀忠贤于国子监,又请以忠贤配孔子。崇祯时定逆案,首逆凌迟者二人,为忠贤、客氏。首逆同谋决不待时者六人。交结近侍秋后处决者十九人,结交近侍次等充军者十一人,又次等论徒三年赎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减等革职闲住者四十四人,共二百零九人。忠贤本族及内官党附者又五十余人。其时文臣有崔呈秀等“五虎”,武臣有许显纯等“五彪”,又有“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自内阁六部至四方督抚,无非逆党,骎骎乎可成篡弑之祸。忠贤目不识丁,弄权至多不过六、七年,少仅三、四年,蟠结攀附之盛已如此,则其时士风官方,亦可知矣。

在一种黑暗的权势下面,鼓荡出举世谄媚之风,而同时激起名节之士之反抗,而党祸于此兴。

明朝一种谄媚结附之风,盖由中叶以后,政治浑浊而引起。严嵩当国,朝士为干儿义子者至三十余辈。张居正卧病,六部大臣九卿、五府公侯伯俱为设醮。翰林、科、道继之,部属、中、行继之,诸杂职又继之,外官南京、楚、闽、淮、漕又竞起应之。黠(xiá)者以献媚,次亦避祸不敢立崖岸。时独一顾宪成,削名不屈。无论为张居正,为魏忠贤,自趋权附势者视之,则同样为权势之代表。而自守正不阿者论,则此等权势亦同样应该反对。反对此等权势者,酝酿于讲学,结集于书院。而张居正亦尽力摧毁天下书院,魏忠贤则前后两次杀六君子十二人,党祸至于不可收拾矣。

又按:黑暗政权之普通象征,厥为贿赂。王振时,每朝觐官来见,以金为率,千金者始得醉饱而出。稗史类编。振籍没时,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六、七尺者二十余株。振传。李广殁后,孝宗得其赂籍,文武大臣馈黄、白米各千百石,盖隐语,黄者金,白者银也。广传。刘谨时,天下三司官入觐,例索千金,甚有至四、五千金者。蒋钦传。稗史则谓:“布政史须纳二万金”。科、道出使归,亦例有重贿。许天锡传。谨败后,籍没之数,大玉带八十东,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据王鏊笔记。瑾窃柄不过六、七年耳。其后钱宁籍没时,亦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东。宁传。魏忠贤史不载其籍没之数,其富当更胜于瑾也。顾不必宦官为然。严嵩为相二十年,籍没时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余万两,他珍宝不可数计。嵩传。又稗史载:“严世蕃与其妻窖金于地,每百万两一窖,凡十数窖。”当时文武迁擢,但问贿之多寡。扬继盛疏。

吏、兵二部持本就嵩填注。董传策疏。边臣失事纳赇,无功可赏,有罪不诛。文武大臣赠谥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周冕疏。虽州县小吏,亦以货取。沈链疏。户部发边饷,朝出度支门,暮入嵩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边镇使人伺嵩门下,未馈其父子,先馈其家人。家人严年已逾数十万。张翀疏。

政府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积可支数年。王宗茂疏。水陆舟车载还其乡,月无虚日。董传策疏。又徐学诗疏谓:“都城有警,密运财南还,大车数十乘,楼船十余艘。”嵩本籍袁州,乃广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邹应龙疏。其后陈演罢相,以资多不能行,遂为闯贼所得。贿随权集,贪黩黑暗,谄媚趋附,胥可于此见之。然则又何怪于党祸之兴与流寇之起也!

直待全国正人都卷入党祸,而国脉亦遂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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