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三十七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下)
一、明初的几项好制度
但明初政治,亦有几点特长处。
(一)明初之学校贡举制度
明主一面废宰相,用重刑,一面却极看重学校。明主盖知政治不得不用读书人,故一面加意培植养成,一面却设法削其权任,杀其气焰。
洪武八年,颁行学校贡举事宜。此据永乐大典,见全祖望集。
生员分二等。
一、府州县学舍之生员。有定额,自四十人以下为差,日给廪饩。
二、乡里学舍之生员。无定额,三十五家置一学,名“社学”。
府、州、县学舍生员之资格,以官员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读过四书者充之。
其学科有经、史、分九经、四书、三史、通鉴、庄老、韬略等。礼、律、乐、射、算等项。晨习经、史、律,饭后治书、礼、乐、算,晡后习射。余力学为诏诰、笺表、碑版、传记等应用文字。
其考试分按月考验,及三年大比。
贡至行省,拔尤送京师,并妻、子资送。
贡士天子临轩召见,说书一过,试文字、射、算。分科擢用。有经明行修、工习文词、通晓四书、人品俊秀、言有条理、精习算法诸科、以诸科备者为上,以次降,不通一科者不擢。
其任用有为御史、知州、知县、教官、经历、县丞、部院书吏奏差、五府掾(yuàn)史不等。
其乡里学舍之师资,由守令择有学行者教之。在子弟为师训,在官府称“秀才”。教科自百家姓、千字文以至经、史、律、算。
考试亦三年一大比,师生皆有升进。行省拔秀才之尤者贡之朝,守令资送其妻、子入京。天子临轩试,加以录用。生员俊秀者入学,补缺食饩。不成材者听各就业。
学校之盛,为唐宋以来所不及。
明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一百余员,弟子无算。又凡生员入学始得应举,则学校与考试两制度已融合为一,此实唐宋诸儒所有志而未逮者。至其末流,渐废渐坏,有名无实,则又当别论。
至国子监有“历事监生”之制。
国子学改称“国子监”,监生分赴诸司先习吏事,谓之“历事监生”。亦有谴外任整理田赋、清查黄册、兴修水利等事,学十余年,始拨历出身。
出身优异。
洪武二十六年,尽擢国子生六十四人为布政、按察两使,及参议、副使、佥事等官,为四方大吏者尤多。台谏之选,亦出于是。常调亦得为府、州、县六品以上官。
布列中外,一时以大学生为盛。
明代国学,即至后来,亦比唐宋较见精神。
学生既得历事,又有优养,而尤重司成之选,特简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及至中叶,名儒辈出。如李时勉、陈敬业、章懋、罗钦顺、蔡清、崔铣、吕枬(zhān)分教南北。画则会馔同堂,夜则灯火彻旦,如家塾之教其子弟。故成材之士,多出其门。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
明制中尤堪称述者,在其翰林院。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其先本内廷供奉艺能技术杂居之所。
此犹秦汉初年之博士及郎官。旧唐书职官志言:“翰林院有合练、僧道、卜祝、术艺、书弈,各别院以廩之。”其见于史者,天宝初,嵩山道士吴筠。乾元中,占星韩颖、刘烜。贞元末,弈棋王叔文,侍书王伾。元和末,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宝历初,善弈王倚,兴唐观道士孙准。并待诏翰林是也。亦有名儒学士,时时任以草制。此亦视为艺能之一。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因其常于北门候进止。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垍(jì)等为之。掌中外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此则犹汉武帝侍中内朝多任文学之士也。嗣乃选文学士号“翰林供奉”,分掌制诰、书勅。此则以内廷渐分外朝之权,正与汉武以侍中诸文士参预国政夺宰相权相似。
玄宗时,开元二十六年。别置学士院,在翰林院之南,始正式与翰林院分而为二,然犹冒翰林院之名。因唐别有弘文馆学士、丽正殿学士故也。自此学士与待诏有别。
赵璘因话录:“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先赐,本司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别日。’”又文纪宝历二年,省“教坊乐官、翰林待诏、技术官”云云,此种分别,犹如汉博士专尊五经儒士,而百家尽黜也。
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后选用益重,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
此则相权内移,正如汉代尚书代三公之实权矣。兴元元年,翰林学士陆贽奏:“学士私臣,玄宗初待诏内庭,止于应和诗赋文章。诏诰本中书舍人职,军兴之际,促迫应务,权令学士代之。今朝野乂宁,合归职分。”识者是之。
宋代则翰林学士,亦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并有侍读、侍讲、说书等经筵官,亦与翰苑同为政府中清美的缺分。
而馆阁之选,更为士人荣任。
凡直昭文馆、直史馆、直集贤院、此为国史三馆。太宗时新建三馆,赐名“崇文院”。直秘阁,端拱初,就崇文院中堂建。与集贤殿修撰、史馆修撰、直龙图阁,皆为馆阁高等。其次曰集贤校理,曰秘阁校理。官卑者曰馆阁校勘,曰史馆检讨。均谓之“馆职”。记注官缺,必于馆职取之。非经修注,不除知制诰。元丰以前,馆职非名流不可得。凡状元制科一任还,及大臣论荐,乃得召试,入格乃授,谓之“入馆”。时人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qiàn),不为监。”其贵如此。
实为当时政府一种储才养望之清职。
刘安世谓:“祖宗之待馆职,储之英杰之地,以饬其名节。观以古今之书,而开益其聪明。稍优其廩,不责以吏事。所以滋长德器,养成名卿贤相也。”
至于明代,翰林院规模,益臻崇宏,经筵宫、史官均归入翰苑,翰林院更明显的变成一个中央政府里面惟一最高贵的学术集团。这一个集团,与王室在在保有很紧密的关系。内阁学士,即从翰林院分出。
英宗正统七年,翰林院落成,学士钱习礼不设杨士奇、杨荣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杨以闻,乃命工部具椅案,礼部定位次,以内阁固翰林职也。嘉、隆以前,文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始径称“内阁”。
至詹事府主辅导太子。官职,亦为翰院旁支,与侍讲、侍读等同为王室导师。
而明代翰林院一个更有意义的创制,则为庶吉士之增设。
翰林院有庶吉士,正如国子监有历事生,以诸进士未更事,俾先观政,候熟练然后任用。
大率进士第一甲得入翰林,而二甲、三甲则得选为庶吉士。
进士径入翰林,始洪武十八年。永乐以后,惟第一甲例得入翰林,二甲、三甲必改庶吉士,乃得铨注。
自有庶吉士而翰林院遂兼带有教育后进之性质。
其先庶吉士命进学于内阁。
永乐三年,命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新进士中选材质敏美者,俾就文渊阁进学。其先洪武六年,已有乡贡举人免会试,择年少俊异者肄业文华堂之制。又洪武十四年六月,诏于国子诸生中选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称之曰“老秀才”,礼遇甚厚。此皆为后来庶吉士制度之先声。可见明祖未尝不思作育人才,后人谓明祖创为八股文以愚世,非也。后景帝时,又有东阁进学之事。
并时经帝王御试。
永乐中,召试庶吉士多在文华殿。宣宗时,又有斋宫考艺。正德后,庶吉士止隶翰林,遂罕御试。
其间有经长时期之教习。
远则八、九年,近则四、五年,而后除授。有不堪者,乃改授他职。永乐四年,庶吉士陈孟洁、曾春龄辈卒于京师,或以教习已近十年为言,上怒,于是张叔颖等皆除通判。
学成每得美擢。
大抵以授翰林院编修、检讨诸职为常。宣德以前兼授部属、中书等官,正统间始有授科、道者。
翰林院本为储才养望之地,明初洪武、永乐两代。尤能不断注意到社会上的名儒耆俊,网罗擢用。
皇帝以及储君,时时与翰林学士接近,既可受到一种学术上之熏陶,又可从他们方面得到很多政治上有价直的献议或忠告。
翰林学士除为讲官、史官、修书、视草等规定的职务外,如议礼、审乐,定制度、律令,备顾问,诤得失,论荐人才,指斥奸佞,以常获从幸,尤见亲密,实多有匡救将顺之益也。
而一辈翰林学士,又因并不负有行政上实际的责任,无专掌,无钱谷簿书之烦。明代翰林亦无青词斋文等无聊文字之应酬。当时称之为“玉堂仙”。一甲三人为“天上生仙”,庶吉士则“半路修行”也。而望荣地密,从容中秘,得对古今典章沿革,制度得失,恣意探讨,以备一旦之大用。而庶吉士以英俊后起,亦得侍从台阁,受一种最名贵而亲切的教育。实在是国家培植候补领袖人才之一种好办法。庶吉士亦得建言白事。
在贵族门第的教育此种教育,对于政治传统,特有关系。消失以后,在国家学校教育未能切实有效以前,此种翰林院教习庶吉士的制度,实在对于政治人才之培养,极为重要。国子监历事生则与翰林院庶吉士并行并济。
元代许衡罢中书,为国子师,所教习蒙古族人侍御贵近子弟,其后皆为重臣。明制实模仿于此。
洪武六年开文华堂肄业,太祖谓宋濂等曰:“昔许鲁斋诸生多为宰相,卿其勉之。”可证。翰林院制度后为清代所沿袭。清代政治上人物以及学术上之贡献,由此制度助成者,尚不少也。
(三)其它
明初又厉行察举之制,罢科举者凡十年,至十七年始复,而荐举之法仍并行不废。
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吏部奏荐举当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余人,少亦至一千九百余人。
拔用人才,不拘资格。
由布衣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有径拜为大学士者,有起家为尚书、侍郎者。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
又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zhé)予美官。
又奖励人民上书言事。
凡百官、布衣、百工、技艺之人,皆得上书。并许直至御前奏闻。沿及宣、英,流风未替。虽升平日久,堂陛深严,而逢掖布衣、刀笔掾史、抱关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陈封事,夕达帝阍(hūn)。采纳者荣显,报罢者亦不罪。英、景之际,尚不可胜书。
有六科给事中掌封驳,谓之“科参”。
给事中原属门下省,明代罢去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给事中得驳正到部,谓之“科参”。六部之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又廷议大事、廷推大臣、廷鞠大狱,给事中皆预。
位虽低而权重。
如此,只要上面有精明强干的皇帝,如洪武、永乐。下面学校贡举制度能继续不懈,社会优秀分子逐渐教养成才,逐渐加入政府。又有翰苑制度,为政府特建一个极富学术意宋的衙门,做政府的领袖人才的回翔地。既以通上下之志,又以究古今之变,使常为全部政治的一个指导机关。又使下级官僚乃至地方民众,常得风厉奋发,在政府中有不时参加及相当发言的地位。此种政治,宜可维持一个相当时期,不致遽(jù)坏。明祖鉴前代女祸,首严内教。终明一代,宫壸肃清,论者谓其超轶汉、唐。刑法已宽于建文,而重峻于永乐。援用宦竖,亦始成祖。若明无靖难之变,其政制或可不如以后之所至。
故洪武以来,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其时地方官每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有加擢者。守牧称职,增秩或至二品,监司入为卿贰者比比。又常特简廷臣出守,有尚书出为布政使,而侍郎为参政者。又常由大臣荐举,又时遣大臣考察黜陟(chù zhì)。府、州、县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斋勅往劳,增秩赐金。仁、宣之际犹然。又重惩贪吏。故明之吏治,且驾唐、宋而上之,几有两汉之风。英、武之际,虽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之虞,由吏鲜贪残故也。惟英宗天顺以后,巡抚之寄渐专,监司、牧守不得自展市,乃成重内轻外之势。
其他又如明初卫所制度,颇得唐府兵遣意。
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地系—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千一百二十八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每军给田五十亩为一分。或百亩、七十、三十、二十亩,以土地肥瘠为差。最盛时,中外卫所军百余万。洪武二十三年,京师二十万六千二百八十人,外九十九万二千一百五十四人,为最盛。岁得粮五百余万石,官俸兵粮皆於是出。太祖曰:“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税额:官给牛者十税五,自备者税四或三。亦较魏、晋为优。
黄册、鱼鳞册整顿赋役,清代因之不能革。
鱼鳞册始行於洪武二十年。其全国完成,当在二十六年。故明会典有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土田统计。时两浙富民畏避徭役,以田产寄他户,谓之“贴脚诡寄”。是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元制,民夏输丝绢,秋送米粟,乡推一人总其事,若乡官然。明粮长即仿此。粮长以田多者为之。其先,岁七月,州、县委官偕诣京,领勘合以行。粮万石,长、副各一人。输以时至,得召见。语合,輙蒙擢用。然其制頗多流弊。其后官军兑运,粮长不复输京师,而在州里间颇滋害。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先是,诏天下编黄册,在洪武十三年。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坂、坟衍、下湿、沃瘠、沙卤之别毕具。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
明初武功亦足方驾汉、唐。
安南自唐后沦于蛮服者四百余年,永乐时复隶版图,设布政司。暹(xiān)罗、缅甸,亦通朝贡。朝鲜在明,虽称属国,而无异域内。朝贡络绎,锡赉便蕃。迄於明亡,犹私心向明不已。成祖亲征漠北,远使南洋,季年朝贡者,殆三十国。
故明代的政治设施,虽论其用心,未得为当,而亦与两汉、唐、宋诸朝并为中国史上之一段光昌时期。嘉、隆以后,吏治日偷,民生日蹙,国遂以亡矣。
二、明代政制之相次腐化
惟承平日久,科举进士日益重,而学校贡举日益轻。学校可以造成所欲期望之人才,科举则只就社会已有人才而甄拔之。又荐举亦益稀,出身全由场屋。
顾亭林谓:“明科举尤重进士,神宗以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诠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后已。于是不由进士出身之人,遂不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破,而国事大坏。邱橓(shùn)疏:“荐则先进士,劾则先举监。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眉而立。”贾三近疏:“抚、按诸臣,遇州、县率重甲科而轻乡举。同一宽也,在进士为抚字,在举人为姑息。同一严也,在进士为精明,在举人为苛戾。是以为举人者,非头童齿豁不就选。”二氏之说,皆可与顾语相证。令按:科目之弊,自宋已见。项安世谓:“科目盛自李唐,而唐之取士,犹未尽出于此。有上书得官,有隐逸召用,有出于辟举,有出于延誉。自太平兴国以来,科名日重,至于今二百余年,举天下人才,—限于科目之内。入是科者,虽梼杌(táo wù)、饕餮(tāo tiè)必官之。出是科者,虽周公、孔子必弃之。上不以为疑,下不以为怨。一出其外有所取舍,则上蓄缩而下安,下睥睨(bì nì)而不服。共知其弊而甘心守之。使诸葛亮、王猛处此,必当自出意度,别作垆韛(lú bài),以陶镕天下之人物,以收拾天下之才智,以共了当时之事。自王导、谢安以下,随世就事之人,欲于妥帖平静中密致分数剂量之效,则必不敢变今之说矣。”此南宋时人议论也。中间断于元,至明而其弊又渐滋。昔人谓“自宋以来为举子之天下”,此固与东汉以下至于唐中叶之门第势力不同,而同样足以操纵一时之世界也。至于翰林之官,又以清华自处,而鄙夷外曹,科第不与资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立。”
英宗天顺以后,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人才亦为科目所限。
时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已群目为储相。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九。科举已视前代为盛,而翰林之盛,则又前代所绝无。此明史选举志语。
而教习庶吉士渐渐变成有名无实。
庶吉士在外公署教习,始自正统初年,浸与文华堂、文渊阁时旧规不同。内阁仍有按月考试,仅诗文各一篇,第高下,揭帖开列名氏,发院立案。有志者甚或谢病去。天顺八年庶吉士,于次年相率入内阁求解馆。大学士李贤谓曰:“贤辈教养未久,奈何遽(jù)欲入仕?”计礼应声对曰:“今日比永乐时教养何等?且老先生从何处教养来?”贤大怒,请旨,各授职,罚礼观政刑部。弘治六年,学土李东阳、程敏政教庶吉士,至院阅会簿,悉注病假。其流弊至此。
庶吉士散馆,则资格已成,便可坐望要职。
明代甚拘资格,一与词林之选,便可坐跻华膴(wǔ),往往优游养望。进士散馆后,率请假回籍。吏部辄案原资起用。有家居敷十年,迁至尚书、侍郎,始入朝供职者。偶有一、二调外及改部郎,舆论喧哗,互相袒徇。谢肇淛谓:“唐宋之代,出为郡守,入为两制,未尝有此格。”邱橓疏。
翰林为贮才之地,吏部为抡才之所,此两官特为明世所重。
明制,六部吏、兵为贵,以主文、武之铨选也。而吏部执掌尤重。吏部凡四司,文选掌铨选,考功掌考察,其职尤要。明史选举志言:“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可见明吏部之权重。霍韬疏:“迩年流弊,官翰林院者不迁外任,官吏部者不改别曹,升京官者必由吏部。人辄以二官为清要,中外臣工不畏陛下而畏吏部,百官以吏部以内阁为腹心。”
及翰林院既不能培养人才,而吏部选举,又渐渐有拈阄(niān jiū)、掣(chè)签之法,而选举遂不可问。
明史选举志:“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阄法’,万历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上铨政十八事,其一曰‘议掣签’。尚书李戴拟行,报可。孙丕扬踵而行之。”陈鼎东林列传孙丕扬传:“先是大选外官,竞为请托,丕扬创为‘掣签法’。分签为四隅:曰东北,北京、山东为主。东南,南京、浙江、福建、江西、广西为主。西北,陕西、山西为主。西南。湖广、四川、云南、贵州为主。”于慎行笔尘谓:“一时宫中相传以为至公,下逮闾巷,翕然称颂。”
至於科举方面,经义渐渐变成为八股。
元皇庆二年考试程式,始以四书义取士。明制考三场。初场四书义三道,依朱注。经义四道。大率用程、朱,永乐时编四书五经大全。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惟主司阅卷多就初场所中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因此学者精力全集中於四书义、经义。八股文者,乃一种有格律的经义,有一定之体裁与格式,犹之唐之有律诗、律赋。其体盖起於成化以后。顾炎武谓:“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成化以后。股者,对偶之名。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数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试,‘乐天者保天下’,起讲先提二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於君谓之恭’,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於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其两扇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拘此。嘉靖以後,文体日变,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
昔人谓:“八股之害等於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於咸阳之坑。”顾炎武语。
科举推行既久,学者只就四书一经中,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文记之,富家延师,一经拟数十题,撰文论价。入场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本经全文有不读者。礼丧服不读、檀弓不读,书五子之歌、汤誓、盘庚、西伯戡黎、微子、金滕、顾命、康王之诰、文侯之命不读,诗淫风、变雅不读,易讼、否、剥、遁、明夷、睽、蹇、困、旅诸卦不读。
丘浚谓:大学衍义补。在天顺、成化时。“士子登名朝列,有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后、字体偏旁者。”王鏊谓:制科议。在弘治十四年。“人才不如古,原于科举。”杨慎谓:“士子专读时义,一题之文必有坊刻。明坊刻凡四种:一曰程墨,三场主司及士子之文。二曰房稿,十八房进士之作。三曰行卷,举人之作。四曰社稿,诸生会课之作一科房稿之刻有数百部,皆出於苏、杭,而中原北方之贾人市买以去。天下惟知此物可进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此之谓‘士人’,而他书一切不观。稍换首尾,强半雷同。使天下尽出於空疏不学,不知经史为何物,是科举为败破人才之具也。”
顾炎武谓:“举天下惟十八房之读,明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阅五经,谓之“十八房”。其事始万历。後增至二十房。汇其范作,供士子之揣摩。读之三年、五年,而一幸登第,则无知之童子,俨然与公卿相揖让,而文、武之道,弃如弁髦(biàn máo)。故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於消耗,学术日至於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又曰:“时文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后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患得而胜之。”
学问空疏,遂为明代士人与官僚之通病。顾亭林日知录称:“石林燕语:‘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五经。余见前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幼时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人之教子者,往往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未必皆通五经,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若今人问答之间,称其所习为“贵经”,而自称为“敝经”,尤可笑也。’”
今按:元袁桷(jué)国学议谓:“自宋末年尊朱熹之学,唇腐舌弊,止于四书之注。凡刑狱簿书、金縠户口,靡密出入,皆以为俗吏而争鄙弃。清谈危坐,卒至国亡而莫可救。近江南学校教法,止于四书,髫龀(tiáo chèn)诸生,相师成风,尚甚于宋之末世。知其学之不能通,大言以盖之。议礼止于诚敬,言乐止于中和。具不涉史者,谓自汉以下皆霸道。不能辞章,谓之玩物丧志。”是学风之陋,南宋以来已然。荆公早自悔:“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学究者,即学究一经之谓也。朱子有学校贡举私议,亦谓:“人材日衰,风俗日薄,朝廷、州、县,每有一事之可疑,则公卿大夫、官人百吏,愕眙(è yí)相顾而不知所出。必欲乘时改制,以大正其本而尽革其末流之弊”云云。
袁桷所举,固非朱子所逆料也。盖朱、王皆欲提倡一种新学风,而皆为科举功利所掩,其提倡之苦心深意皆失,而流弊转无穷。阳明继起,力倡良知而斥功利。然良知之说,仍为空疏不学者所逃。荆公、朱子、阳明皆有驱虚就实之意,而皆不胜世变之滔滔,则以学校之教不立故也。在上者仅知悬一标准以取士,而不知教育,则无论东汉之察孝廉,隋、唐之考诗赋,宋、明之试经义,其末流之不能无弊皆一矣。
掌握独裁权的皇帝,往往深居渊默,对朝廷事不闻不问,举朝形成群龙无首之象,而明代风习又奖励廷臣风发言事。于是以空疏之人,长叫嚣之气,而致于以议论误国。
明自正德、嘉靖以后,群臣言事渐尚意气。时论言路四弊:一曰倾陷,二曰纷更,三曰苛刻,四曰求胜。至万历末,怠于政事,章奏一概不省,廷臣益务为危言激论自标异。
明末以廷议误国,事不胜举。要之不度时势,徒逞臆见,是非纷呶,贻误事机。举其要者,流寇既起,内外相乘,若暂和关外,犹可一意治内;而思宗迫于言路,不敢言和,廷臣亦无敢主和事者。陈新甲主兵部,力持议款,帝亦向之,事泄于外,群臣大哗,为杀新甲。孙传庭守关中,议者责其逗挠,朝廷屡旨促战;传庭曰:“往不返矣,然大丈夫岂能再对狱吏!”遂败死。贼既渡河,有请撤吴三桂兵迎击者,议者责其自蹙地,遂不果。及贼势燎原,或请南幸,或请以皇储监国南京,议者又斥其邪妄。明事终至于一无可为而止。
谄媚与趋附,奋发与矫激,互为摩荡,党祸日烈。
至于地方生员,则有养无教,日益滋增,徒蠹公帑。
宣德中,生员定增广之额,初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增广者谓之“增广生员”。嗣后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人愈多,习愈恶。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俊士之效赊,游手之患切。
又在地方仗势为恶,把持吞噬,实做土豪劣绅。
崇祯之末,开门迎贼,缚官投伪,皆出生员。
当时比之“魏博之牙军,成都之突将”。此顾亭林语,犹今人拟学生为“丘九”也。
士习官方,至于万历之末而极坏。
顾亭林日知录痛论之,谓:“万历以上,法令繁而辅之以教化,故其治犹为小康。万历以后,法令存而教化亡,于是机变日增而材能日减。”又曰:“孔子对哀公,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学,为俗之不祥。自余所逮见五、六十年国俗民情举如此。不教、不学之徒,满于天下,而一、二稍有才知者,皆少正卯、邓析之流。”
又曰:“昔之清谈谈老庄,今之清谈谈孔孟。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
又曰:“举业至于钞佛书,讲学至于会男女,考试至于鬻生员,此皆一代之大变,不在王莽、安禄山、刘豫之下。”又曰:“万历间人看书不看首尾,只看中间两三行。”又曰:“今代之人,但有薄行而无隽才,不能通作者之意,其所著书、无非盗窃。”又曰:“科名所得,十人之中八、九皆白徒。一举于乡,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在州里则无人非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欲求天下安宁,斯民淳厚,如却行而求及前人。”
又曰:“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又曰:“万历以后士大夫交际,多用白金,乃犹封诸书册之间,进自阍人之手。今则亲呈坐上,径出怀中。交收不假他人,茶话无非此物。”
又曰:“世尚通方,人安媟(泻)慢。摇头而舞八风,祝钦明。连臂而歌万岁。阎知微。按;祝、阎皆唐人,顾氏引以况晚明也。去人伦,无君子,而国命随之。”又曰:“今世士大夫才任一官,即以教戏唱曲为事。官方民隐,置之不讲。”又曰:“自万历季年,搢绅之士,不知以礼饬躬,而声气及于宵人,诗字颁于舆皂。至于公卿上寿,宰执称儿,而神州陆沉,中原涂炭矣。”又曰:“严分宜之仆永年,号曰鹤坡。张江陵之仆游守礼,号曰楚宾。不但招权纳贿,而朝中多赠之诗文,俨然与搢绅为宾主。名号之轻,文章之辱,异日媚阉建祠,此为之嚆矢(hāo shǐ)。”
而承平既久,武备亦弛。“本兵”高踞在上,武臣气折。
明自英、宪以还,军伍废弛,而兵政尽归于兵部,疆场有警,调兵拨饷及战守事宜皆主之。武臣自专阃(zhuān kǔn)以下皆受节制,黜陟进退胥由之。总兵官领勅,至长跪部堂,而弁帅奔走尽如铃卒。兵部权重,时号“本兵”。其后卫所渐空,至于无军可交,而有募兵。
明室政治之支撑点,上面靠有英明能独裁的君主,下面靠有比较清廉肯负责的官僚。逮至君主不能独裁,则变成宦官擅权。官僚不能负责,则变成官僚膨胀。於是政治教育破产之后,兵制、田赋明末屡次加赋,见后。等相继崩溃,而紧接着的便是—个经济破产。
明室财政,自英宗后即告绌。其弊端之大者,一曰内府。
明自孝宗以后,内府供奉渐广。单举膳食一项言之。明制,额解光禄寺银米,皆直送本寺,不由户部,清厘无法。又令中官提督寺事,每以片纸传取钱粮,寺官即如数供亿。弘治十四年,刘健疏:“今光禄岁供增数十倍,诸方织作务为新巧,斋醮日费巨万。至嘉、隆间,光禄岁用逾四十万,厨役多至四千一百余名。提督中官杜泰,乾没岁巨万,为少卿马从谦所发。”再以建筑言之,武宗修乾清宫,至于加征田赋一百万。盖内寺夺工部权,擅兴工役,侵渔乾没,不可殚计。世宗中叶后,营建斋醮,用黄、白蜡至二十余万斤,沉、降、海、漆诸香至十余万斤。采木、采香、采珠玉宝石,天下大骚。
王室之骄奢,与内官之跋扈相为因果,牵引至于无极。乃至如传奉冗官之薪俸,成化十一年王瑞、张稷等竞言之。二十一年,李俊又言:“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数千人,其禄岁以数十万计。”
内府工匠之饩廪,曾鉴 孝宗时上疏:“往年尚衣监、兵仗局、军器局、司设监,各收匠一、二千人不等、今针工局又乞收千人。弊源一开,其流无已。”武宗时,蒋瑶上疏:“内府军器局军匠六千,中官监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余人,人占军匠三十。他局称是。”世宗初立,裁汰锦衣诸卫、内监局旗校二役,为数十四万八千七百人。岁减漕粮百五十三万二千余石。至穆宗隆庆初,内府工匠数又至万五千八百人。万历时,毕锵陈言:“绵衣旗校至万七千四百余人。内府诸监局匠役数亦称是,此冗食之尤。”
皆岁增月积,有加无减。神宗益黩货,矿税之害遍天下。富者编为矿头,贫者驱之垦采。中使四出,横索民财。自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诏罢开矿,凡九年,诸珰所进矿银几三百万两,金珠宝玩、貂皮名马,杂然并进。
二曰宗藩。
唐宋宗亲,或通名仕版,或散处民间。明则分封列爵,不农不仕。明制,诸王子嫡长袭爵,支子为郡王;郡王支子为镇国将军,递次辅国、奉国将军,又镇国、辅国、奉国中尉。自亲王至奉国中尉八世拜爵,而奉国中尉以下亦世世拜中尉,传无穷。衣冠禄食,不与四民之业。凡嫁娶、丧葬、生子、命名,必闻朝廷厚赡焉。
正德间,已有亲王三十,郡王二百十五,将军、中尉二千七百。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言:“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各藩禄米岁至八百五十三万石。山西、河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万石,而宗室禄米五百四万石。全输不足供诸府禄米之半。”
隆、万之际,郡王二百五十一,将军七千一百,中尉八千九百五十一。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七千七十三。此林润所谓“年复一年,愈加繁衍,势穷弊极,将何以支”也。诸藩又多赐庄田。太祖时,亲王得赐庄田千顷。其后及神宗时,福王封国河南,传旨非庄田四万顷不行。后诏赐田二百万亩,跨山东、湖广境。又奏乞淮盐数千引,开市洛阳。中州旧食河东盐,以改食准盐,河东引遏下行,边饷因此大绌。又福王婚费三十万、营洛阳邸二十八万,其奢纵至此。诸藩又多使夫役。孝宗时,马文升上疏;“湖广建吉、兴、岐、雍四王府,江西益、寿二府,山东衡府,通计役夫不下百万。诸王之国,役夫供应亦四十万。”
三曰冗官,而尤冗者则在武职。
景泰中张宁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嘉靖中刘体乾疏:“历代官数,汉七千八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踰八万,合文职盖十万余。至正德世,文官二万四百,武官十万,卫所七百七十二,旗军八十九万六千,廪膳生员三万五千八百,吏五万五千。吏、士分途始於明。天下有以操守称官者矣,未闻以操守称吏者。吏无高名可慕,无厚禄可望,夙夜用心,惟利是图。官或朝暮更易,吏可累世相传。官深居府寺,吏散处民间。官之强干者,百事或察其二、三。至官欲侵渔其民,未有不假手於吏。究之入官者十之三,入吏者已十之五。吏胥为害,明、清两朝为烈。然明制乃激於元之重用吏胥而矫枉过正者。其禄俸粮约数千万。明官吏制禄之薄,亦前代所未有。最高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最下从九品月俸五石。洪武时,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石。永乐以还,米、钞兼支。其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嗣钞价日贱,初犹增钞随高下捐益,成化中,以十贯焉为例。时钞法久不行,新钞一贯,时估不过十钱。旧钞—贯,仅一、二钱。十贯钞折俸一石,实得数十钱。又准钞二百贯,折布一匹,匹布价仅值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是石米仅值十四、五钱。久之,又定布一匹折银三钱。又干役、职田皆废,官吏恃俸,绝不足自活,势必至于贪墨。及明之中叶而风渐盛,严嵩当国而大炽。徐阶承严嵩后,号能矫其弊。然致政归,尚连舟百余里,籯载囊裹,不可胜计。(相传徐阶有田二十四万。)隆、万以下,无缺不钻,无官不卖。缙绅家高甍(méng)大厦,良田美池,并一切金宝珍玉,歌舞宴戏,皆以非分非法得之。则明之应有李自成、张献忠久矣。天下夏、秋税粮大约二千六百六十八万四千石,出多入少。”
王府久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缺军饷,各省缺俸廩。此后文、武官益冗,兵益窜名投占,募召名数日增,实用日减。积此数蠹,民穷财尽。於是明代便非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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