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恩田事件 第六节
“国派律师是什么时候去找你的呢?”吉敷问道。
“那是在很久之后了,审判即将开始的时候。”
“嗯,也就是说,是在你遭到起诉、被转移到拘留所之后了?”
“是的,我第一次和律师见面,是在拘留所里面。”
虽说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但峰胁等人使用的手段也真够极端的。要是放在现在,没准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从头到尾,到姬安警署看我的人就只有一名占卜师。我甚至连老婆都不能见。”
“占卜师?”吉敷感到有些意外。
“没错。峰胁不知从什么地方找了个老头儿,盯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四十岁前我将因为说谎而吃不少苦,又说我最好还是忠实于自己内心的声音,别张嘴就瞎讲一气。”
吉敷默默聆听。
“听老头儿这么一说,峰胁立刻怒吼道:‘看吧,你小子在撒谎。手相上都表现出来了。’还让我快点儿说实话,免得受苦。”
吉敷忍了好久,最后还是笑了出来。这真算得上足以在警察史上留名并不断传承下去的一场奇特作战了。人们常说老鼠逼急了都会咬猫,没想到被逼急的警察竟然会去请占卜师。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我被捕一个月后。”
“你认供之后吗?”
“是的。第五天我就认供了……”
“哈哈,不知这是谁出的主意,没想到峰胁这家伙还挺幽默。你当时是一口气招供的吗?”
“不,是峰胁给出露骨的提示,诱导着我招供的。”
“提示?”
“是的。比方说问我凶器是什么?是菜刀、匕首、柴刀,还是锯子?举上一堆例子。我当然不知道,为了敷衍,我就说:‘是菜刀。’对方立刻叫嚷着说:‘浑蛋,菜刀怎么可能砍得下人头来?好好想想,是柴刀吧?!’我连忙说:‘对,那就是柴刀。’峰胁就立刻写了下来。”
吉敷暗笑,心想原来如此。自己也算学到了一招,原来大家用的是这种办法啊!使用暴力逼迫对方开口,如果这种白痴做法也能行得通的话,那么不管对方是谁、想捏造什么罪行,都能成功了。这根本就是一场中世纪的魔女审判。共犯既可以说是恶魔,也可以说是外星人。因为没人喜欢挨揍,时间久了,无论捏造出如何荒诞无稽的故事,嫌疑人都会点头承认。
“是因为他们从你家储物间里翻出一把柴刀,作为凶器带回警署,因此才这样问你的吧?”
“是的,他们后来又去了一趟我家,把储物间翻了个底朝天,最终把柴刀和猎枪带回了警署。那两样东西都已经很长时间没人用过了,上面沾满了灰尘。”
“猎枪也是?”
“是的,那把枪是我父亲给我的,后来一直放在储物间,甚至都忘了家里还有这么个东西,没想到被峰胁拿去利用了。战后,驻日美军曾大举收缴过民间私藏的火器,但当时我父亲和我都觉得这东西没准日后能派上用场,就偷偷把它藏了下来。峰胁拿着枪威胁我说要把这件事申告给美军,美军会立刻把我拖去枪毙。不过他们心中还存留着武士的尊严,只要我愿意乖乖说实话,他们就不会去告诉美国佬。以此逼我招供。”
“那你说了吗?”
“无奈之下,我只得编造出一通谎言。就算我把实话说出来,也只会招来皮肉之苦。所以,我就按对方希望的那样说了谎。”
“在做这些事之前,你应该先把律师找来。”
“可是——”
“嗯,我知道。”
吉敷抬手打断了对方的话。那些人是不会告诉恩田可以这样做的,恩田本人又没有半点法律知识,这一点吉敷心里早已清楚。
“审问一直是由峰胁主持的吗?”
“没错,一直是峰胁。他说我是他亲手抓获的,岂能随意交给其他人?不管怎么说,那个案子毕竟是件大案,他似乎早已察觉,这是一个能让他出人头地的机会。”
“峰胁有没有说过凶器上沾有血迹?”
“他说经过调查,已经从上边检出了血迹。但那是撒谎!”
“可你听说时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当然奇怪。但当时我已经被拷打了四天,意识已变得模糊。他们几乎没让我合过眼,脸上被打得鼻青脸肿,高烧使脑袋发晕,身上也疼痛不堪,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
“他们有没有带你去指认过现场?”
“他们拖着我走了不少地方。河合的伐木场、姬安山、北上川河畔,每天拽着我到处跑。有人围观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有时围观者还会冲我扔石头。毕竟都是些乡下人,就站在远处破口大骂,做得很过分。”
“人又不是你杀的,却要带着你去指认现场,想必你一定很困惑吧?”
“当时的情况可不是一个困惑就能讲清的。他们问我案发当天闯入河合家走的路线,这我怎么会知道?峰胁问我是从哪里进屋的,我一无所知,只能胡乱指点。只要周围有人旁观,峰胁的态度就会变得异常温和。这一点真是极为有趣,甚至连讲话的声调都会跟着改变。就算我否定他说的话,他也一点儿都不生气,还会用敬语问:‘请问,是这里吗?’如果我沉默不语,他甚至会用敬语说:‘是不是这里呢?’”
吉敷苦笑不已。
“看到这样一幕,看热闹的人里还有人说:‘他那种态度,只会纵容凶手,不给他点儿厉害尝尝是不行的。’我听到这种话只觉得无奈。审判的时候也一样,峰胁那家伙在法庭上大言不惭地说审问时他们始终使用敬语,不可能严刑逼供,从头至尾严格尊重被告的自主性,整个过程都极为民主。我实在很无语,当时我刚被带进屋,他就使劲儿打我的头,说我是个蠢蛋,说的话和证据不同。”
吉敷轻轻点头,这种事很容易想到,峰胁就是那样的人。
“那家伙就这样,硬逼着我,从我嘴里套出与证据相吻合的口供。”
“那照他们所说,当日你的作案过程是怎样的呢?”
“我从侧门进屋,先杀死了发现我之后准备逃命的河合太太;之后河合本人进来看到这一幕,吓了一跳,与我在藏有钱的茶柜边扭打起来。河合拿着柜子里的钱想要逃走,我紧追不合,最终在门外杀死了他。正巧这时他们的女儿弘子回来了,于是我连那个小女孩也杀了。大致就是这样。”
“啊?”吉敷感到有些不解,“杀人的顺序是河合太太、河合,最后是他们的女儿,对吗?”
“是的。”
“峰胁他们如此断定的理由是什么?”
“听说是从家具和墙上沾有的血迹判断出来的。说是机序啥的。”
“是因为河合家里的家具和墙上,在河合夫人阿岁的血迹之上,又喷洒到了其夫民夫的血,是吧?”
“对。还有一点,倒在榻榻米上的河合太太身上并没有沾到其夫的血,而在民夫的衣服和伤口周围却混有河合太太的血。”
“嗯,所以才判断说丈夫是在妻子死去之后才受伤的。凶手伤害两人的凶器是同一件?”
“是的。”
“当时三位受害者的血型应该在证词里出现过吧?这一点我可以再去了解。我想问,他们说你是凶手,那又如何解释你砍下丈夫的头、并带走这一行为呢?”
恩田听后歪了歪脑袋。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
“有关这一点峰胁是怎么说的?”
“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我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
“检察官那边呢?”
“检察官没多说什么。”
“峰胁在报告上是怎么写的?”
“供述报告上吗?”
“不,是刑警调查报告。”
“哦,那个啊……呃,似乎是这样的:案发后凶手精神恍惚,为了隐瞒被害人身份,脑中突然浮现拿走尸体头部的想法。于是用柴刀切下了尸体的头颅……”
吉敷哼了一声。峰胁能想到的情节大致也就如此吧。
“留下死者太太和孩子的尸体不管,又是在死者家门口行凶,还窃走家中的财物,在现场留下不少指纹,光是砍下被害者的头就能迷惑他人,让他人无法弄清被害人身份了吗?!”
“这不是我说的,是他乱说的……我什么都没说过。我只管点头,峰胁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柴刀就是在这个时候用的吧?”
“是的。”
“就只用过这一次?”
“是。”
“可那把柴刀不是从家里的储物间拿去的吗?照这么说,作为凶手的你应该从一开始就打算在杀害河合后把他的头砍下来才对啊?”
“这一点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另外,峰胁认为你在动手杀人时,身上穿的就是那件长外套?”
“是的。我只有那么一件长外套。”
“刀刺出血的量根据刺伤的部位不同而有很大分别,如果被刺部位是颈部这类没有衣服保护的地方,出血量就会很大。如果用的是菜刀,插入时不会出太多血,但血会在拔出的瞬间喷出。凶手常说,血喷在身上的感觉就像有人用皮管子朝自己浇温水一样。要是当时你身上穿着长外套的话,外套上应该会有大量血迹。正常情况下,那件衣服日后就不能拿出来穿了。更何况你还是一口气连杀三人,出血量应该不是一般的多。血液干燥之后凝结,衣服会变得褶皱不堪,甚至坚硬如板,穿上会很不舒服。”
“啊,是吗?”
“你那件衣服的情况是这样吗?”
“不是……”
“所以说,应该彻底检查鉴定那件外套一番。如果真的是凶手行凶时穿的,其程度应该不会只是‘沾有血迹’。但从你刚才的描述来看,那件衣服上的血量并没那么多,是吧?”
“是的,没有你说的那么多。”
“这一点明显很可疑。这样可不行,得好好调查一番。尽管为时已晚,但刑事法庭就是为此存在的。”
恩田闻言缓缓点了点头。然而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或许是因为他早已死心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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