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恩田事件 第七节
“那今后我该怎么做才好呢?”恩田问道。
“现在不是正在进行重审申请吗?先要通过审查,之后无论如何都要在重审中获胜。”
“是。”
“为此,我们手中必须要有新证据。如果缺少新证据,即便申请通过,也无法在正式审判中胜出。这样一来,就什么意义都没有了。听你刚才的讲述,最好能找到那件染血的外套,但目前这种可能性很小。既然如此,那么接下来就是凶器……菜刀和柴刀,现在在什么地方?”
“据说被拿到法院去了。”
“现在还在吗?不过就算还在,估计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了。不需要的东西还在,必要的东西却消失不见了……他们是不是逼你说,菜刀和柴刀上没有血迹,是因为你后来拿到北上川里去洗过,是吧?”
“是的。”
“案发当日,你在北上川河畔待了几个小时?”
“那天我下午两点离开家门,待到六点,大致四个小时。那天我去得很久。”
“往常时间要短一些?”
“是的,时间较短的时候居多。”
“你在河畔都做了些什么?麻烦详细准确地按顺序告诉我。”
“随每次场所不同,作业也会有所不同。夏天还是冬天、带去的鸡的数量、是否已开店、店里是否有客人……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当天的工作。”
“你的意思是?”
“如果鸡多、店又开了的情况,时间会比较紧,作业手续就会简省一些,不会开膛。”
“开膛……”
“就是在河边把鸡的内脏掏出来。有时需要这么做,有时不需要。”
“具体作业内容和需要带去的工具呢?”
“除了鸡以外,还要带石油罐和菜刀。还要烧好一罐热水带去。因为时间长了热水会慢慢凉掉,所以要用油罐在河畔生火烧水。鸡则是用绳子把脚拴到一块儿,像串佛珠那样,再用手这样提着,把它们全部带过去。”
“那些鸡都还活着吗?”
“活着。它们会不停地扑腾,很烦人,要用手这样把它们提到河边去。所以,一旦鸡的数量较多,就没法儿走得太远。还有就是有客人等着的时候,也会就近处理。”
“你根据这些要求找到了四处方便作业的地方?”
“是的。没有水的地方也会有些不便,血和羽毛会粘到一起,因此要找靠近水边的空地,还不能小到蹲不下身子。此外,如果周围能有块充当砧板的扁平石头,再距离店里近些就更好了。因为这样一来,热水不容易冷掉。”
“原来如此。”
“但因为当天鸡不多,也没有客人等,我就到距离店较远的那一处去了。鸡很吵,我走出主街,来到远离他人视线之处,用河边的石块搭个简易锅灶,点上火烧水。”
“热水是怎么拿过去的?”
“在罐口弄根铁丝,手提着拿过去的。”
“作业时具体都要做些什么呢?”
“先这样抓住鸡,在它的脖子上切一刀,之后抓着脚倒提着,让血全都流到河里。继续提着鸡脚把它全部浸到热水里,等一会儿,拿出来拔毛。把鸡浸到热水里的那段时间可以先去杀下一只,把这只浸到热水里后,再去拔之前那只的毛。就这样不停重复,一只一只宰下去。那天我一口气连杀了十只鸡。”
“血和毛全都倒进河里了吗?”
“是的。虽然现在不能这么做丁,但当时大伙儿都是这么干的。”
“这么说,必须得找到有水的地方才行,是吧?”
“是的。即便在那个年代,如果把被血染得通红的水留下来,也还是有些不便。”
“之后你又做了什么呢?”
“这一切全都做好之后,就把鸡的肚子剖开,掏出里边的内脏。也是一只接一只地这样做……”
“那些东西是要拿去扔掉吗?”
“不不,要全部拿回店里去,它们是可以吃的。有些客人最喜欢还在鸡腹里没下出的蛋。不能吃的只有头和鸡脚,这些东西直接在河畔砍掉。但这些东西不能随意丢弃,我通常把它们装在罐子里带回去。”
“罐子里的水之后全都倒进河里吗?”
“是的。还要把菜刀洗干净。”
“你果然洗过刀啊?难怪他们会有所联想。在做这些事的时候,你都会穿着那件外套吗?”
“冬天会穿,所以那上边应该沾有鸡血,不过没多到刚才刑警你说的那个量。”
“只是斑斑点点地沾着一些,对吗?”
“是的。平常不杀鸡的时候我偶尔也会穿着它在外边走,所以不可能到那个地步。那件外套我只在冬天穿。”
“一审和复审的时候,没有人对血迹的量提出过疑问?至少没有成为争论的焦点,对吧?”
“没有。”
“嗯。不过话说回来,被告没有明显抗争的意思,怎么审理还花了那么长时间?整整九年啊。”
“当时杀人事件接连不断,法院里人山人海,每到准备审理我的案子时都会有重大事件插进来,审理几经延期。还有就是精神鉴定花了些时间,前前后后一共弄了四次。”
“那个说曾在姬安岳的河合伐木场附近看到过你的人,是不是伊达屋的老板?”
“是的。”
“他是从复审时才开始出庭作证的?”
“是的。当时连我都被吓了一跳,心想他怎么会跑来参加复审?如果他真的看到过我,应该一审时就出现啊。其实他也是被峰胁逼的,伊达屋涉嫌卖淫,警方以此随心所欲地支配他们,他们无法违逆警方的要求。指认现场的时候也一样,一旦伊达屋的人说了什么让他们不快的话,峰胁就会得意扬扬地叫嚷,让伊达屋从明天起停业整顿。”
“虽然案发当天你没去,但确实曾因筹措资金之类的事,去过河合的伐木场几次,对吧?”
“嗯,没错。”
“还有一点。复审时,曾经有小孩儿出庭作证?”
“是的。”
“是因为那两个孩子虽然是案件的第一发现者,但一审的时候他们还太小,无法作证,所以才在二审的时候出庭?”
“不,不是这样的。那两个孩子一审时就上过法庭,不是昭和三十七年(一九六二年)就是三十八年(一九六三年),年纪较大的那个孩子已经在念高中了。”
“是兄弟俩吗?”
“是的。”
“两个都是男孩儿?”
“是的,两个都是男孩儿。只不过一审时他们只说了一下发现尸体时的情况,而到复审时,哥哥突然说当天似乎曾在现场附近看到过我。”
“原来如此。”
“我觉得这也是峰胁他们支使的。”
“嗯。”吉敷点点头,思考了一阵。恩田一言不发地等着。
“情况很不妙啊。”吉敷说道。
“没错。但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既然事已至此,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再这样傻下去,迟早有一天会被杀掉的。听别人说,只要不断提出重审申请,死刑就不会执行,我也稍稍放心了。”
吉敷瞥了恩田一眼,他的理解并不准确,之前就曾出现过“孙斗八”这个在重审申请审批中被执行死刑的前例。要是只要提出重审申请就不会执行死刑的话,被判死刑的囚犯必定会全员提出重审申请。然而这些话,吉敷无法当着他的面说出口。
“能请您想办法帮帮忙吗?”
恩田有气无力地问道。语调听起来就像是在拉家常一样,听不出丝毫期待之情。
“恩田先生,”吉敷谨慎地选择着措辞,“正如你刚才所说,我是名刑警,所以目前我什么都不能答应你。我的能力有限。按理说,我连这样的事都不该做的。”
“嗯,我理解。”恩田依旧有气无力地说道。
“接下来我要是再插手你的事,就是违反规定,做刑警职权以外的事了。我这名刑警就做得不称职了。”
恩田默默地点了点头。
“不过我已经下定决心,就算辞职不再做刑警,也要把你这件案子彻底查清。嗯,反正我对现在这份工作也没有多少留恋,我这辈子不指望出人头地,家里也没有家人拖累……”
吉敷一边说,一边感觉这样说话实在太傻,不禁嗤笑起来。把这些事拿来和一个死刑犯讲,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身处无底深渊之中,但听完你的讲述之后,才发现你的景况更糟。相对而言,我已经好很多了。”
吉敷抬头一看,只见恩田正静静地笑着。
“别看我这个样子,其实工作也挺忙的,毕竟我只是名刑警。虽然没什么大出息,但想来总会有地方收留我吧。”
说着,恩田之妻的面容浮现在吉敷眼前。她独自一人对着喷泉发表演说的样子,以及在法院大楼的地下咖啡厅里,只身一人面对峰胁的样子。听恩田说,他们两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只有短短三年。之后的四十年里,她每天都这样日夜奋战着。支持着她的究竟是什么?是一股怎样的力量,竟然能让一个身处深渊底部的人如此坚强。或许,这股力量与自己体内的力量完全相同。
从吉敷的角度出发,唯一能说清的,是他心中已不再有愤怒和怨念,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缥缈的东西。因为那东西一直深埋在内心的最深处,平日里很难觉察到。但每到雨夜,独自一人心情平静之时,它便会若隐若现地出现在眼前。那种感觉就像一种无上的救赎。
不,不仅如此,那种感觉就是一种荣耀。尽管微不足道,但正是因为有它的存在,自己心中才会有一种绝不能输给任何人的自负。没有了它,自己便与垃圾草芥无异。
“我是刑警组织里的人,按理说我什么都不能做,不能给同僚们添麻烦。然而,在刑警之前,我首先是个日本人。面对这种事,我必须采取行动。冤假错案是警察的耻辱,更是日本人的耻辱。”
恩田幸吉缓缓弯下上半身,额头贴在面前的桌子上,白发斑驳的头顶对着吉敷。两人默默无语。吉敷怀着一股难以表达的心情,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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