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贝克是最后一个冲出去的。但是他刚冲出门外,电话铃声却又响了,他只好折回来抓起电话筒。

“我在大使酒店的大厅里。”史丹斯敦说,“我跟丢了,那时他混在这附近的人群里。应该是不到五分钟之前的事。”

“他已经出现在伦波葛街了,尽快赶到那里!”

马丁·贝克丢下电话,跟着其他人冲下楼梯。他坐后座,艾柏格坐前座……他们每次都坐相同的位子,以便让艾柏格第一个到现场。

柯柏很快发动车子,却不得不立刻放掉离合器,并歪向一边,以免撞上正开进来的一辆警用灰色卡车,然后才开上路。转到瑞杰铃街后,他们夹在一辆绿色富豪车和一辆灰褐色的福斯车之间。马丁·贝克两手撑在膝盖上,瞪着灰暗的窗外,窗外很冷,还下着毛毛雨。他身心都保持着警觉和亢奋的状态。并且觉得自己像个充分受训、准备完全的运动员,正打算创下新记录。

就在两秒钟后,他们前面的那辆绿色富豪车,撞上一辆小卡车,后者是从一条单行道中逆向行驶出现的。这辆富豪车在撞击前一秒钟,迅速转向左边,而柯柏当时正打算超车,也被迫跟着打向这辆车左边。他的反应很快,也没撞到前面那辆富豪车,但是对面车道上的车也都纷纷紧急刹车,车头对车头紧紧贴着。当那辆福斯车撞上他们左前门时,柯柏正在倒车中。福斯车的司机干脆就紧急停车,而这在拥挤的十字路口,可是个要命的错误。

其实这场车祸并不严重,十分钟之内就会有几个警员带着卷尺什么的赶到,他们会抄录车主和乘客们的姓名、驾照号码,他们也会要求看看驾照、身份证和收音机使用执照;然后他们会在值班簿上写下“车体损毁”,耸耸肩就走开了。如果互相咆哮吼叫或挥舞拳头的司机们,没有人闻起来像是酒后开车的话,他们多半会回自己的警车,重新依照既定的路线上路。

艾柏格出声诅咒,马丁·贝克过了十秒钟才知道发生什么事:他们出不去了,两边的门都被卡得死死的,他们好像被焊在里面一样。

这时柯柏做了不得已的决定:把车子倒出去。可是这时刚好一辆五十五路公车停在他们正后方!这一来要撤退出去就只有等警察来了。福斯车的车主从车里走出来,一副懊恼的样子,到处找人兴师问罪。柯柏一时之间看不到他,可能跑去向后面的两辆车理论去了。

艾柏格把双脚抵在车门上用力推,推到痛得哀叫也没法弄走那辆福斯车,那辆车还没放空档。

要命的三四分钟过去了,艾柏格不断大叫并且挥舞手臂。外面的雨像一层灰色薄膜洒在后车窗上,隐约可见一位警察穿着黑雨衣站在那儿。

最后终于有人看到他们的手势,开始动手把福斯车推开。他们的动作既笨拙且缓慢。还有一位警察想阻止他们,过一分钟后才加人协助推车。终于,两辆车之间有三米的距离,但是门依然卡住打不开。艾柏格不断诅咒、用力推门,马丁·贝克紧绷着神经,觉得汗由脖子流下衣领,好像在肩肿骨附近形成一潭水后再往下流。

慢慢地,门吱吱嘎嘎地开了。

艾柏格弹了出去。马丁·贝克和柯柏也同时想从这个门挤出去,他们办到了!

那个警员已经站好准备做记录了。

“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闭嘴。”柯柏大吼。

还好他被认出来。

“跑!”

艾柏格在他们前面十五尺的地方吼着。

似乎有双上帝的手要阻止他们。柯柏和一个老人撞了个满怀,他肚子上绑着箱子叫卖香肠汉堡。

足足有四百五十码,马丁·贝克这么想,对一个运动员可能只需要一分钟,但他们不是。他们也不是跑在铺煤渣的跑道上,而是在寒冷的雨中跑在铺沥青的街道上。艾柏格还是领先他们十五尺,不过他在转角处跌一跤,差点扑在地上。这使他的领先消失,他们两人并肩跑下斜坡。马丁·贝克开始眼冒金星了,他也听到后面不远处何柏沉重的喘气声。

他们又转个弯之后,重重踏过矮灌木区,就看到了,三个人同时看到了:伦波葛街上那间三楼屋子里,微弱的灯光显示卧室里还亮着灯,阴影也刻画在窗上。

眼前的金星消失了,而胸口的疼痛此刻也毫无感觉,马丁·贝克穿过街道时,脑中想着自己这辈子从没跑这么快过,尽管艾柏格还是领先他九尺远,而柯柏已经追到他身边了。当他赶到时,艾柏格已经把一楼大门打开了。

电梯并不是停在一楼,反正他们计划中也从未考虑用它。他到达一二楼间的平台时才注意到两件事:自己几乎紧张到没呼吸了;而柯柏也慢下来,没在他身边了。这计划还真的有效,这该死的、完美的计划!他一边爬上最后几阶楼梯,一边想着,钥匙已拿在手上。

贝克手中的钥匙在锁孔中只转动一次,而他一推,门就开了几英寸。他可以看见安全锁扣在锁孔中,而室内并未传出任何人的声响,只有诡异的电话铃声持续不断。时间似乎停止了。他看到客厅地毯上的图案,一条毛巾和一双鞋。

“走开!”

艾柏格沙哑地叫着,但非常冷静。接下来艾柏格把安全锁射断,声音大得好像整个世界都崩成一堆碎片,而因为贝克还用力抵在门上,所以他是摔进客厅及卧室,而不是冲进去的。

卧室内那种如幻似真的景象,可以跟杜莎德夫人的恐怖屋媲美。那好像是一张无法挽救、过度曝光的照片,沉浸在一片白色灯光里,令贝克对每个细节都毛骨悚然地牢牢记着。

屋里的男人还穿着外套,他的棕色帽子扔在地板上,有一部分被撕破的蓝白色相间的睡袍遮住了。

这人就是杀死罗丝安娜·麦格罗的人。他左脚站在地板上弯身向前,右膝跨在床上,重重地压在床上女人的左大腿上;他的一只大手放在她的下巴和嘴上,还用两个手指压住她的鼻子,那是他的左手;他的右手则停在较下方的某处,它在摸索着她的喉咙,而且刚找到。

女人躺在床上。贝克可以从这男人的指缝间看到她张大的双眼和她脸颊上一条细细的血迹。她的右腿抬起来,脚底正好抵住他的胸部。她全身赤裸着,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紧张状态,以至于肌腱都很突出,好像是个解剖用的模特儿。

这只是在不到一秒钟里看到的景象,却已经足够将所有细节永远烙印在贝克的心中。这个穿外套的男人很快地放开她,跳到地上、恢复平衡后立刻转身,这一切都在电光石火之间完成。

这其实是马丁·贝克第一次这样看到这个他已经追捕了六个月又十九天的杀人凶嫌。圣诞节之前的一个下午,他在柯柏的办公室里为他做过笔录的那个佛基·班特森,和现在已经判若两人。

他现在不再伪装,表情赤裸裸面呆滞,他的瞳孔收缩,眼睛来回游移着,好像一头困住的猛兽。他弓着身体,两膝微弯,身体有节奏地摇晃着。

但是再一次……大约不到十分之一秒时间,班特森发出一声闷吼,随即向前冲,这同时,马丁·贝克用右手背打中他的锁骨,而艾柏格从后面扑向班特森,想抓住他的手。

艾柏格身上的枪阻碍了自己的行动,而马丁·贝克则在毫无警觉下,受到更严厉的反击。这可能是因为他只关心躺在床上不动的那个女人,她四肢瘫软地躺在床上,嘴巴张开而两眼半闭着。

班特森用头猛撞上贝克的胸隔膜,将他撞得飞到墙上;同时他摆脱艾柏格的扑捉,还是蜷缩着身体,跨着大步,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冲向门口,就像今晚一切荒诞的状况一样。

这整个过程中,电话铃声不断响着。

马丁·贝克在后紧追不舍,却和他一直维持着五六阶楼梯的距离,而且距离还渐渐在拉大。

马丁·贝克听得见逃跑的人就在脚下不远处,却直到一楼时才看得到他。这时他已经穿过靠近入口处的玻璃门,就快要跑到街上重获自由了。

但是柯柏在那里,他离墙壁两步站着,穿着大衣的班特森瞄准他的脸给了重重的一拳。

过了一秒钟,马丁·贝克才发现,这一切终于结束了。当柯柏擒住班特森的手臂,快速且毫不留情地向上扭到他背后时,他那声惨叫虽然很短,贝克却听得很清晰。他无力地瘫软在地上了。

马丁·贝克靠墙站着,听着从四面八方同时传来的警笛声。一个临时哨已经搭起来了,人行道上有几个穿制服的警员,正努力挡开好奇的旁观者。

马丁·贝克看着佛基·班特森,他半躺在地上,脸被压向墙壁,上面有两行泪。

“救护车来了。”史丹斯敦说。

马丁·贝克搭电梯上楼去。她穿着条纹睡裤和毛衣,坐在摇椅上。他抑郁地看着她。

“救护车来了,他们很快就上来。”

“我可以自己走。”她气若游丝地说。

在电梯中,她说:

“别一副可怜样,那不是你的错,而且我也还好。”

他甚至不敢抬头望她的眼睛。

“如果他是要强暴我,我应该可以对付他的,但事情却不是这样。我一直没机会出手,完全没有。”

她甩一甩头。

“你们再晚个十到十五秒,那就……或者他没去注意电话声的话,那至少令他混乱了一会儿,也让这种与外界隔离的状况稍微中断。啊!老天,真可怕!”

他们走到救护车旁时,她说:

“可怜的家伙。”

“谁?”

“他啊!”

十五分钟后,只剩柯柏和史丹斯敦留守在伦波葛街的公寓外面。

“你修理他时我才刚刚赶到,就在街对面。你打哪儿学来这一招的?”

“我学过跳伞,但是我不常用。”

“我没看过比这更棒的,你这招可以逮住任何人。”

“八月时狐狼生出来,九月时下了一堆雨,现在这场洪水这么可怕,他却说,我记不得了!”

“你说什么?”

“引用一个人的文章。”柯柏说,“他叫吉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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