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治安官把戈德温带进城来的那一天,监狱里关着一个杀死自己妻子的黑人杀人犯;他用把剃刀割断了她的脖子,因此从颈腔里汩汩地涌出的鲜血把她的整个脑袋冲得越来越拧向后方,但她还是从木屋的门口奔出去,在宁静的月光下的小巷里跑了六七步。这杀人犯总在黄昏时分靠着窗户唱歌。晚饭后,总有几个黑人聚集在窗户下的栅栏前——整洁的劣质毛料西装和汗迹斑斑的工装裤肩并肩地挤在一起——跟他一起合唱黑人灵歌,白人们则在临近夏天时才有的树叶阴影里放慢脚步或站定下来,倾听那些注定即将死亡的人和那个已经死去的黑人歌唱天国、诉说疲惫;有时候,也许在一支歌已唱罢、另一支尚未开始之际,从高高的黑暗深处,从笼罩着街角路灯的天堂树参差不齐的阴影里会响起一个浑厚的无根无源的嗓音,它烦躁而哀悼地说:“还有四天啦!他们就要把密西西比州北部最出色的男高音歌手毁灭掉啦!”
有时候,在大白天,他会靠着窗户独自吟唱,但过不了多久,总会有一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和无论是拿着还是没拿着送货篮子的黑人在栅栏前停下脚步,而街对面的加油站里,那些仰着身子坐在斜靠在油迹斑斑的墙上的椅子里的白人也会在滔滔不绝的闲侃胡聊中倾听他的歌声。“只有一天啦!这可怜的狗杂种就要完蛋啦。唉,天堂里没有你的席位!唉,地狱里没有你容身之地!唉,监狱里也没有你容身之地!”
“这家伙真该下地狱,”戈德温说,突然扬起他那黑色的脑袋,那瘦削的、棕色的、略显烦躁的面孔。“我处在这样的地位,实在不配指望别人有这样的运气,不过我绝不……”他不肯讲出真相。“我没干那件事。你知道的,你自己明白。你知道我不会那么干的。我不想谈我的看法。我没干那件事。他们先得把那事儿安在我身上。让他们那么做吧。我不会有问题的。可要是我开口的话,要是我说出了我的想法或者我相信什么,那我就会有问题了。”他正坐在牢房的帆布床上。他抬头望着窗户:那是比马刀捅出的口子大不了多少的两个洞。
“他枪法真那么准吗?”班鲍问,“能穿过这样小的窗户打中人?”
戈德温看着他。“谁啊?”
“金鱼眼。”班鲍说。
“是金鱼眼干的吗?”戈德温说。
“难道他没有吗?”班鲍说。
“我把我要讲的话都讲了。我不必洗刷自己;该由他们来把这件事硬安在我身上。”
“那你干吗还要找律师?”班鲍说,“你要找我干什么?”
戈德温不再望着他。“只要你答应我等孩子长大到会数钱找零钱的时候,给他找个好一点的卖报望风的活儿,”他说,“鲁碧会有办法的。对吗,老大姐?”他把手放在女人的头上,用手揉揉她的头发。她坐在行军床上,坐在他身边,孩子放在她腿上。孩子仿佛服过药似的纹丝不动地躺着,跟巴黎街头的乞丐所抱的孩子一个模样,消瘦的小脸上由于微微出汗而显得油光光的,瘦削的青筋毕露的头颅上,湿漉漉的头发像一圈阴影,铅灰色的眼皮下露出窄窄的月牙形的一点眼白。
女人穿着一条灰色的绉布衫裙,刷得干干净净,用手工很灵巧地将裙子补得整整齐齐。跟每条线缝平行的是一道别的女人在一百码外都能一眼看出的又淡又窄的发亮的面料。一边肩膀上别着一件可以在一角商店或通过邮购方式买到的紫色装饰品;床上她身边放着一顶带面纱的灰色帽,面纱缝补得很整齐;班鲍望着帽子,想不起来以前什么时候曾见过带面纱的帽子,也想不起来从什么时候开始女人们不再戴面纱了。
他把女人带到他的家宅。他们走着去,她抱着孩子,班鲍拿着一瓶牛奶和一些食品,装在马口铁罐头里的食品。孩子还是熟睡着。“也许你抱得太多了,”他说,“我们给他找个保姆好吗?”
他让她待在屋子里,自己返身回城,找到一架电话机,给妹妹家打了电话,问她要汽车。汽车来接他了。他坐在晚饭的饭桌边,把案情告诉他妹妹和珍妮小姐。
“你无非是在瞎管闲事!”他妹妹说,面容安详,嗓音气呼呼的,“你当初从另外一个男人手里抢走他的妻子和孩子的时候,我就认为真够可怕的,不过我想,至少他没脸再回这儿来了。你像黑鬼那样干脆走出家门离开她的时候,我认为这也够可怕的,但我就是不愿相信你打算就此永远离开她。可你接下来又毫无理由地坚持要离开这儿,打开家宅,让全镇的人都看见你亲自动手擦地板,像个流浪汉似的住在那儿,当大家料想你该住在这儿、认为不住在这儿是挺怪的时候,你却拒绝这样做;而现在呢,又故意跟一个你自己说过是街头拉客的妓女的女人,一个杀人犯的女人厮混在一起。”
“我没办法。她一无所有,一个亲人都没有。穿了件用旧衣服改的衫裙,非常整洁,但至少过时有五年了,还有那个一直都是半死不活的孩子,用块洗得几乎像布一样发白的毯子裹着。她对别人一无所求,只希望让她过自己的日子,一心一意想使她的生活有点意义,而你们这些有吃有住的贞洁的女人——”
“你是想说一个酿私酒的人没有钱请全国最出色的律师?”珍妮小姐说。
“不是这么回事,”霍拉斯说,“我相信他可以找一个更高明的律师。只是——”
“霍拉斯。”他妹妹说,她一直在注视他,“那女人在哪儿?”珍妮小姐也在盯着他,稍稍地往前挪动一下她坐在轮椅里的身子。“你把那个女人带进我的屋子里来了?”
“宝贝儿,那也是我的屋子啊。”她并不知道十年来他一直对他妻子撒谎,为了支付他在金斯敦为她建造的那座拉毛粉饰的房子的抵押贷款的利息,以便使他妹妹不至于把他在杰弗生的另一所房子(他妻子并不知道他仍然拥有对这座房子的一部分所有权)租给陌生人。“只要房子是空的,而且带着那个孩子——”
“那是我父母和你父母住过的房子,我在那房子里——我不答应。我不答应。”
“那就只住一个晚上吧。明天一早我就送她去旅馆。替她着想着想吧,她孤身一人,还带着那么个孩子……要是那是你和鲍里,而你丈夫被人指控犯了你明知道他没干过的谋杀罪——”
“我不想去设身处地为她着想。但愿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想到我哥哥——你难道不明白你老是得在事后给自己清理一通?倒不是你留下了什么垃圾;而是你——那——可你居然把个街头拉客的妓女、女杀人犯,带进我出生的屋子。”
“胡说八道,”珍妮小姐说,“不过,霍拉斯,这会不会成为律师们所谓的串通行为?默许纵容行为?”霍拉斯望着她。“在我看来,你跟这些人的交往已经有点超出办案律师的范围了。不久以前,你本人就在那出事的地点待过。大家也许会觉得你知道的情况比你说出来的要多。”
“是这么回事,”霍拉斯说,“布莱克斯通太太。有时候我真纳闷我当律师怎么会没发财。也许等我老得可以去上你读过的那家法律学校,我才会发财。”
“我要是你的话,”珍妮小姐说,“现在就开车回城去,把她送到旅馆安顿下来。天色还不晚。”
“接下来就回金斯敦去,等候这件事平息下来,”娜西莎说,“这些人又不是你的亲人。你干吗非干这种事情不可?”
“我不能袖手旁观,听任不公正——”
“霍拉斯,你永远赶不上去对付不公正的事情。”珍妮小姐说。
“嗯,那么就算是对付事件内隐含的讽刺意味吧。”
“哼,”珍妮小姐说,“那一定是因为她是你认识的女人中唯一的对那大虾一无所知的人。”
“总而言之,我又跟往常一样说得太多了,”霍拉斯说,“所以我不得不信赖你们大家——”
“真是胡扯,”珍妮小姐说,“难道你以为娜西莎愿意让人知道她的亲人中会有人认识一些天生会干做爱、抢劫、偷盗一类事情的人吗?”他妹妹是有那种特点的。他在从金斯敦到杰弗生的四天旅途中一直料想他妹妹会这样无动于衷的。他从来没指望她——或任何女人——在有了一个自己生的要她抚育并担忧的孩子以后会非常关心一个既不是她丈夫又不是她儿子的男人。不过他料想他妹妹会这样无动于衷的,因为她有这种秉性已经三十六年了。
他到达城里那幢房子时,有一间屋子里点着灯。他走进屋子,在他亲手擦洗的地板上走过去,在擦洗的当时,他使用拖把的本事并不比预料的高明多少,也并不比十年前他用那把现已丢失的锤子把窗户和百叶窗钉死时所显示的本事高明,他甚至学不会开汽车。不过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他有了把新锤子替代那把旧的,用它来撬出那些钉得歪歪扭扭的钉子,把窗户给打开了,显露出擦洗过的地板,在蒙着布套的家具幽灵般的包围中,地板好像一潭潭死水。
女人还没上床,穿着齐整,只是没戴帽子。帽子就放在小孩睡的床上。床上并排放着的帽子和孩子使房间有一种有人暂时居住的味道,这比那盏临时代用的灯,比一个显然长期无人居住的房间里有一张体面的铺好的床那一自相矛盾的现象更明确无误地说明这一点。这种女人的作用像股电流,通过一根挂着一些一模一样灯泡的电线。
“我在厨房里有些东西要料理,”她说,“我去一下就回来。”
孩子躺在床上,躺在没有灯罩的灯光下,他不禁纳闷,为什么任何女人迁离一座房子时,即使什么都不拿也一定要把所有的灯罩都取下来;他低头看着孩子,只见他铅灰色的面颊上蓝绰绰的眼皮下微微露出一弯月牙形的蓝白色,头颅上盖着稀疏的湿漉漉的头发,两只小手手指蜷曲,向上举着,霍拉斯看得也浑身冒汗,心想老天爷啊。老天爷。
他思量着第一次见到孩子的情景,在那离城十二英里的破败的房子里炉灶后的一只木箱里躺着;想到金鱼眼黑色的身影笼罩着那座房子,就像一个比火柴大不了多少的凶险而不祥的阴影降落在另外一样熟悉的、处处可见的、比它大二十倍的东西上;想到他们两人——他本人和那女人——在厨房里,由放着干净但简陋的盘碟的桌子上一盏熏黑的带缺口的油灯照亮着,而戈德温和金鱼眼正待在外面某个地方,那里的黑暗由于虫吟蛙鸣而显得宁静平和,但又处处让人感到金鱼眼黑色身影的存在和难以名状的威胁。女人从炉灶后拉出木箱,低头站着,双手还藏在她那没有样子的长袍里。“我只好把他放在这里面,让耗子咬不着他。”她说。
“噢,”霍拉斯说,“你有个儿子。”接着她让他看她的双手,用一种既自然又胆怯、既忸怩又骄傲的动作一下子把手伸出来,告诉他可以送给她一根橙木棒。
且说她回进房间,手里拿着一样用报纸小心翼翼包好的东西。她还没开口他就知道那是块刚洗干净的尿布。她说的是“我生了火把炉灶点着了。我想我做得有点过分了”。
“当然没有,”他说,“你明白吗,这只是律师的警惕性而已,”他说,“宁可让大家都暂时有点不方便,也不能影响我们的案子。”她似乎并没有在听他说话。她把毯子铺在床上,把娃娃抱起来放在上面。“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霍拉斯说,“如果法官察觉我知道的比事实证明的还要多——我的意思是我们一定要想法让大家觉得为了那桩谋杀案拘留李只是——”
“你住在杰弗生吗?”她说,用毯子把孩子包起来。
“不。我住在金斯敦。不过我以前——我在这儿开过业。”
“那你在这儿有亲人。女眷。以前在这栋房子里住过。”她抱起孩子,把毯子塞好裹紧。她然后看着他。“没关系的。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你待我一向不错。”
“真该死,”他说,“难道你以为——来吧。我们去旅馆吧。你去好好休息一晚上,我明天一早就来。我来抱吧。”
“我已经抱好了。”她说。她对他静静地望了一会儿,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只是朝外走去了。他弄熄了灯,跟着她走出去,把门锁上。她已经上了汽车。他坐了进去。
“去旅馆,伊索姆,”他说,“我从来没学会开汽车,”他说,“有时候,当我想起我在学不会的事情上所花的那么许多时间……”
街道很窄,很幽静。如今已铺过路面了,不过他还记得从前下雨以后这条街便成了一道半是泥半是水的黑乎乎的沟渠,他和娜西莎在汩汩作响的水沟里把水泼弄得到处乱溅,他们的衣服撩得高高的,衬裤溅满泥水,追逐着十分粗糙简陋的用木头削成的小船,或者以炼金术士忘却一切的认真精神在一个地方踩了又踩,一心要踩出个烂泥坑来。他还记得当年这条街还没有铺水泥,两边是用单调乏味的红砖铺的走道,铺得并不整齐,被人踩进连正午的阳光都照射不到的黑色泥土里,形成一片艳丽的暗红色的花纹随意的镶嵌画那样的地段;当时,在靠近车道入口处的水泥地上有他和他妹妹的光脚踩在人造石板上留下的脚印。
一路上,灯光稀落,但街拐角处加油站的拱廊下却灯火辉煌。女人突然俯身向前。“伙计,请在这儿停一下。”她说。伊索姆刹住了车。“我就在这儿下车走着去。”她说。
“你绝对不能这样做,”霍拉斯说,“伊索姆,往前开。”
“别开;等一下,”女人说,“我们会遇上认识你的人的。还会经过那边广场的。”
“胡说八道,”霍拉斯说,“开呀,伊索姆。”
“那你下车去等着,”她说,“他可以马上开回来的。”
“你不能这么做,”霍拉斯说,“老天爷,我——往前开呀,伊索姆!”
“你最好别这样。”女人说。她在座位上倒身靠去。但她马上又俯身向前。“听我说。你一直待我很好。你是一番好意,不过——”
“你认为我这个律师不够格,是这个意思吗?”
“我想我只有接受已经发生的一切啦。斗是没有用的。”
“要是你这么想的话,当然没有用。不过你并不这么想。要不然你就会叫伊索姆开车送你去火车站的。对不对?”她正低头看着孩子,心烦意乱地拾掇着毯子去裹住他的脸。“你去好好休息一晚上,我明天一清早就过来。”他们驶过监狱——那是座被一道道淡淡的光亮无情地切割的方形建筑。只有楼中间那扇装着纵横交叉的细铁条的窗子比较宽大,可以称为窗户。那个黑人杀人犯就靠在这窗口;窗下沿着栅栏有一排戴着帽子或没戴帽子的脑袋和因劳动而变得宽厚的肩膀,交融混合的歌声深沉而忧伤地歌唱着天国和人的疲惫,逐渐增强,溶入那温柔而深不可测的暮色。“好了,你完全不必发愁。人人都知道李没干那件事。”
他们来到旅馆,停了车,有些推销员正坐在人行道边的椅子里倾听歌声。“我必须——”女人说。霍拉斯下了车,抓住了打开的车门。她还是坐着不动。“听着。我得告诉——”
“好吧,”霍拉斯说,伸出一只手,“我明白了。我明天一大清早就过来。”他扶着她走下汽车。他们走进旅馆,推销员们转过头来看她的大腿,接着他们走向账台。歌声追随着他们,但由于墙壁和灯光的关系变得微弱了。
女人抱着孩子静静地站在一边,等霍拉斯办好手续。
“听我说。”她说。茶房拿着房门钥匙朝楼梯走去。霍拉斯扶着她的胳臂,把她转向那个方向。“我得告诉你。”她说。
“明天早晨再谈吧,”他说,“我一大早就来。”他说,领她朝楼梯走去。但她仍然逗留着不肯迈步,只顾望着他;然后她转身面对着他,把胳臂松开。
“那么好吧。”她说。她用平稳的口气低声说,面孔微微俯向孩子:“我们没有什么钱。我现在就告诉你。最后一批货,金鱼眼没有——”
“是的,是的,”霍拉斯说,“明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谈这个问题。我会在你吃罢早饭的时候来。晚安。”他回到汽车边,又进入歌声的氛围。“回家吧,伊索姆。”他说。他们调转汽车,又驶过监狱、那个靠在铁窗上的身影和排在栅栏边的那些脑袋。投射在装有铁栅和窄小窗孔的墙上的天堂树斑驳的阴影在几乎无风的情况下可怖地颤抖跳动起来;深沉而忧伤的歌声掉在了后面。汽车继续向前行驶,平稳而迅捷,经过了那条狭窄的街道,“到了,”霍拉斯说,“你要上哪儿——”伊索姆猛地刹住汽车。
“娜西莎小姐说要送你回那边的家去。”他说。
“噢,是吗?”霍拉斯说,“她对我真好。你可以告诉她我改变了她的主意。”
伊索姆倒了车,拐进那条窄街,然后开进两旁长着柏树的车道,车灯的灯光朝前射进那未经修剪的大树下的通道,仿佛进入了大海最为深邃的黑暗深处,仿佛处身在连光亮都不能增添色彩的离群索居的直僵僵地站着的憧憧鬼影之中。汽车在大门口停下,霍拉斯下了车。“你可以告诉她,我离家出走不是来投奔她的,”他说,“这话你记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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