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键盘前的工作出乎意料地顺利。他的生活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以为今天写不出东西来。几个月以来——自从玛丽琳·费雪死后,这事真的非同小可——他都没有性生活。除了几个警察、莫瑞·温特斯,还有几个鉴识人员之外,他也没有让任何人进到他住的地方,到底有多久?连他自己都记不大清楚。

再加上,他戒烟了。照理来说,他应该搜索枯肠也挤不出几个字来,或者脑筋一片茫然,只能在电脑前干耗。谁知道他文思泉涌,好像水龙头一样,一扭开,源源不绝。

他很快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淋浴更衣,坐在窗边,看她准时出现。他们到麦泰利吃印度餐。他跟她说,戒烟贴片很有用。

“但诡异的是:要有医生处方才能买到贴片,你相信吗?纽约街头每一个书报摊、每一个小吃店都能买到香烟,要戒烟,却得找医生。我在布利克街找到一家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关门的小药房,塞给那家伙一百块钱。”

“买戒烟贴片还得行贿啊?”

“我跟他说,帮帮忙,帮我省点时间、省点钱。他还左顾右盼好一阵子,仿佛有人在监视我们似的。我开始怀疑:有没有街头混混在联合广场上卖戒烟贴片?如果没有的话,他们可错过好买卖了。”

走回堤岸街的路上,她的小手溜进了他的大手之间。

爵士电台放着音乐,声音低低的。她说的话跟昨天晚上一模一样:你要我做什么,我就会做什么;你爱在我身上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怎么都行。

他把她拉过来,亲她的嘴,用实际的行动回报她的好意。他的手按住她的屁股,两人的下体紧贴在一起。他已经硬起来了,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他在餐厅里就已经很硬了。

她说,“你要怎样都可以,除了星期二跟星期五之外,你什么时候要都可以。”

“是跟心理医生,还是跟私人教练有约?”

“性,”她说。她抬起头,正对着他。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无比坦诚。“我会告诉你的,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事。”她说,“我要你在我里面,我才要说。我们现在可以做吗?不,从后面来,你看我多湿啊。我湿了一整天了,我手淫,差点就忍不住了。你好硬,好棒,你被我弄得好湿。把它拔出来,放进别的地方,对,对,我要你插我的屁眼。喔,天啊,好大,感觉好好。现在不要动,不要推,你忍得住吗?约翰,就像这样可以吗?”

“试试看。”

“喔,天啊,不要动。喔,我快忍不住,我要高潮了。喔,喔,别动,不要动,这样没关系吧,你还好吗?”

“我还好。”

“天啊,我好爱你。真的,你知道吗?什么也别说,可不可以留在我里面,不要动,也不要说话,可以吗?对了,你可以。喔,你人真好。我现在好好想一想,该从哪里开始?莫瑞·温特斯,你的律师。上一次,莫瑞带我到一家好棒的法国餐馆,点完甜点之后,他去上厕所,回来之前,我钻到桌子底下,等他一回来,我就帮他吹箫。

“真的很刺激。我喜欢做这种事情,你知道吗?有两件事情我无法抗拒:一个是出其不意,另外一个就是公开做。应该没有人注意才对,可是那里毕竟是公开场合,有人看到我躲在桌子底下,也说不定。不过,我确定一件事情:我出来的时候,形迹败露了。

“至少有一个人发觉了。这个人是我星期五约会的对象。我不能告诉你名字,但其他的事情我会说得非常详细。我爱你,约翰,我爱你的鸡鸡在我的屁眼里。我什么事情都会跟你说。”

她讲了好久。她不想字斟句酌,不想有所隐瞒,想到什么,就讲什么。她希望她的嘴是水龙头,实话像水一样汩汩地流出来。有的时候,她觉得灵魂离开肉体,在太空中迷失,然后,她感觉到他硬邦邦地在她身体里,又回过神来。她缩紧,感受他的存在,继续说。

她跟他谈起法兰妮,不过并没有提他的名字,只说他曾经担任公职,是一个发号施令的大人物。她也坦承跟洛威尔与杰的性爱三人组,还跟客户上床,一个是康涅狄格人,另外一个来自底特律。她说,她干过雷吉纳德·贝伦,也勾引过克洛伊。

她说她有很多性玩具,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在干什么、玩什么游戏,有什么性幻想,都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

她告诉他,她最近觉得又活过来了,以前没有这种感觉,只是偶尔担心她会发疯,因为她已经失控了。

她终于无话可说了,但还是僵在那里,感觉他硬硬地在她身体里,手掌轻轻地扶在她的屁股边,感觉她的心跟他的心贴在一起。她觉得她可以不假言词,与他心意相通,几乎可以默默地交谈。几乎。

她大声说,“你恨我吗,约翰?”

“有什么好恨的?”

“我恶心吗?”

“你很美。”

“我的所作所为让你恶心吗?你可以叫我停下来。我不想停,但我可以为你停下来。”

他沉默好一阵子,但她完全不担心他即将说的话。她可以感受他的心意,温柔地贴在她的心旁,她知道他不会伤害她。

他说,“这就是你的创作,苏珊,这就是你自己,就是你的艺术。”

她心里的某些成分绽放了,两行热泪滑过她的脸颊。“亲爱的,”她说,“不要动,千万不要动,就这样。让我为你做这个。”

围在他周围的括约肌,一松一紧,一松一紧,挤压他,又挤压他,直到他大喊一声,将所有的精液射进她的身体。

“如果早知道这对我性生活有这么大的影响。”他说,“几年前,我就该戒烟了。”

“一定是贴片的功劳。”

“天啊,难怪需要医师处方。”

淋浴、两杯茶。她拿起一本他的小说,《蓝天无尽》,研究书籍折口的作者照片。她问他什么时候把一脸大胡子刮掉的?

“就是我们见面的那天。”

“真的?”

“我本来只想修一下的。”他说,“急着出门,分寸拿捏不住。我一横心,管他的呢,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大胡子不见了。我不想凸显什么新生的象征意义,至少不是刻意为之。不过我可能是出于这种考虑,毕竟胡子留了这么多年,而这么大的合约忽然从天而降,‘嘶’的一声,胡子没了,不是挺好?如果你觉得还是有胡子比较好,我马上开始留。”

“你以前有胡子很帅。”她说,“但是别再留了。我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可以看清楚你的脸。你刚刚说,性,是我的艺术。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最悦耳的甜言蜜语了。我都哭了。”

“这是真的,不是吗?”

“半点不含糊。直到你跟我这么说,我才恍然大悟。就是这个变态的念头,保住我没进疯人院。是不是有首歌就在唱这个?”

“可能吧,但称不上艺术创作,一首乡村歌曲而已。”

“真有首乡村歌曲在唱这个?那我就没记错。你知道纽约少了什么吗?”

“比你更美的人?”

“乡村音乐频道。还是我没找到?”

“有一家。”他说,“不怎么好就是了。DJ聒噪得很,除了排行榜,还是排行榜。你喜欢乡村音乐?等会儿。”

他拿出一张巴比·贝尔的专辑。这张专辑里面所有的歌,都是谢尔·希尔弗斯坦的创作。这张是黑胶唱片,他把A片朝上,调整音量。放到第四首的时候,他说,“这首你得仔细听。”这句话说得多余,因为唱片开始播放之后,两人已经沉默了下来。

这首歌是《罗萨利好味餐馆》,唱的是一个经常到这家二十四小时餐厅厮混的常客,曲长八分钟。这首歌唱完了,他关掉音响,收好唱片。“只想让你听这首。”他说,“剩下的我们改天再听。”

“我知道你为什么喜欢这首歌。谁都知道它很棒。但它还是一个故事、一部小说,是不是?”

“一点也没错。有个DJ一上节目,就一定放这首歌,因此惹了不少麻烦;因为即便是广告时间不够,他还是照放不误。但你太年轻了,一定不记得这一段。”

“有一天你的律师说,我太年轻了,一定不记得《有钱人和没钱人》,我说的是电影,不是小说。偏偏你们两个说的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

“《逃亡》这部电影在老电影频道常常重播,你当然有机会看到。可是我放的唱片是在一九七三年发行的,你在一九七三年就开始听乡村音乐啦?”

“我才八岁,你说我该听什么?‘超级游民’,天啊,你还记得这个合唱团吗?不,你当然不记得,因为你太老了,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团体。”

“算你狠。我记得巴比·贝尔专辑发行的时间,是因为那时我刚刚进大学,这首歌让我下定决心要当作家。”

“真的?”

“先前约略想过,但这首歌坚定了我的信念。我忽然明白过来我想要讲故事。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件事情?……有什么好笑?”

“你可不可以问我一件事情?不,我绝对不会把心里的话告诉你。问吧。”

“你不是说过,最初,你以为是我杀了玛丽琳·费雪?”

“没错,我是这么说过。”

“为什么你的看法改变了?因为读了我的书?”

“也就是我认识你的原因。”

“你觉得写书的作家不会是凶手吗?”

她想了想。“不,”她说,“不完全是。”

“喔?”

“看完你的书,我有个体会,”她说,“每个人都可能是谋杀犯。在你的作品里,有关杀戮的描写并不多,但你却隐隐约约地传达出一个概念,人潜藏的爆发力实在很难料得准。”

“这我相信。我只是不知道我传达过这种概念。”

“这是我的感受。不是有一篇小说,叫做《一个造访的好地方》,名字好像不大对,是吧?一对年轻的夫妻,在一家汽车旅馆过夜——”

“《一个落脚的好地方》,天啊,你真了不起。”

“怎么啦?因为我记得这篇小说吗?”

“这就是我正在写的小说啊。”他说,随后跟她解释创意的来龙去脉。她说,她实在等不及了,现在就想读这篇小说;他说,已经写得差不多了,现在到了亟须突破的临界点,在他心中,文意清清楚楚,只待落笔。他又问了一遍:她怎么确定他是无辜的?

“你说你没有杀人。”她的答案很简单。

“监狱里面全都是指着天发誓,说他们一辈子没做过半件坏事的杀人犯。”

“我不相信他们,我相信你。”

他看着她,觉得她是一生中最该珍爱的宝贝,赞佩她的勇气,甘冒被他歧视的风险,把自己的阴暗面摊在阳光下,让他检视。他有勇气做同样的事情吗?

“过来一下。”他说,领她到书柜前。“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

“兔子。有啊,我前两天看到过。这是美国西南印地安人的作品。祖尼族,是吧?不过现在有别的印地安人也在刻这些东西。我可以拿起来看看吗?”他点了点头,她说,“我觉得这只兔子不错,石材很有质感,雕工细腻,有些神偶粗制滥造,纯粹骗观光客的钱。不只罗马帝国会堕落,艺术家也会日趋庸俗。你只有这个神偶?”

“如果不算那个把阴毛全修光、奶头穿孔的热情女神的话。”

“那一尊也很精致,希望你好好供奉她。谷粉呢?”

“石磨的。”

“在哪买的?”

“连锁超市?”

“白痴。这只兔子从哪里弄来的?印地安人居住区,还是在纽约的古董店?”

“都不是,我是从玛丽琳·费雪的公寓里拿来的。”

他在说这段话的时候,一句台词划过她的脑际。一个警句,一段大家听到不想听的老台词,倏地窜了进来。

等我说完,我可要杀你了。

听着听着,她觉得他的手指,已经扼住她的喉咙。

她的心跳加快,可能是恐惧,但更可能是兴奋。也许这两种感受是同一码事,道理跟云霄飞车或是恐怖电影一样。

他讲完之后,她说,“但你不记得杀了她?”

“不记得,不过,我可以把场景想得活灵活现,也许那也是记忆的一种。”

“你的想象从来没变过吗?”

他摇摇头,“有好几个版本。”

“那么,听起来只是纯然想象而已,不像是因为意识把守着前门就只好从后门溜出来的记忆。约翰,我觉得兔子证明不了什么。你知道你去过她的公寓,你知道你跟她在一起过。这些都是你已经知道的事情。”

“我不确定在我的记忆里,有没有别的漏洞。离开她的公寓之后,我是怎么回来的,脑筋一片空白。如果我把她家里的小玩意儿拿回来,却一点印象都没有,说不定一辆大卡车,都会栽进我的记忆黑洞。”

或是让你的手穿过去,她想,扼住一个女人的脖子。

“为什么在那起意外之后的早上,发现这只兔子?”

“如果我穿袜子的话,应该就会发现。我会有什么反应?大概拿起这只兔子,看半天,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警察第一次来的时候呢?”

“他们不是来找兔子的。喔,你说这只兔子跟他们有关?我不知道。就算是,当时,我也反应不过来,哪里会想到是他们栽我的赃?我一定随便找个理由跟自己说,这是几年前朋友送我的,只是现在想不起来罢了。”

“他们第二次回来——”

“搜查证上就有这只兔子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干脆主动拿出来,让他们带回去交差,还是,祷告他们没有看见?当然,前提是他们要找得到才行。问题就是他们没找到,直到他们走了,我才发现。”

“这只兔子已经把石磨谷粉全吃完了?”

“你的意思是说,它先前躲起来了,等我签完那张大合同再出来?”

“是吧,它现在知道你养得起它了。”

“有道理。”

她说,“约翰,大家都知道是血手木匠杀了玛丽琳。莫瑞告诉我,检方给你一条生路,但你却拒绝了,真勇敢。”

“如果我真的没杀人,这当然展现了我的道德勇气,现在我可没有什么把握。”

“如果他们找得到更多证据,追踪到——”

“可惜他们没找到。”

“那个清洁工,我一时想不起他的名字了……”

“杰利·潘科。看来是有些牵连,是不是?血手木匠看了报纸,知道他把犯罪现场打扫得一干二净之后才发现尸体,害警方不知道怎么侦办玛丽琳谋杀案。血手木匠跟自己说,干脆再给他几次机会,看看他到底在打扫多少未来的凶案现场。这也算得上是独特的幽默感吧。”

“你觉得他有幽默感吗?”

“在那个女人的脑门上钉根钉子?你们叫我木匠,我就在作品上签个名。是的,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他不是小丑,在哥谭市肆虐之后,对蝙蝠侠冷言冷语的那种讪笑,但,对,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可不可能是相同的幽默感,让他从玛丽琳家里拿了个小东西,放到你这里来呢?”

“他想干什么呢?栽个赃到我头上,警察就会觉得人是我杀的吗?问题是:警方已经认定人是我杀的了,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更何况,我睡得很浅,只要有人进来,我一定会发现。他一定要在我睡着的时候,才能进来,因为我几乎足不出户。”

“也出去过几次的吧?”

“顶多几分钟,有时还更短呢。他要怎么进来?他是木匠,可不是锁匠。”

“你都会反锁吗?”

“偶尔忘记。我当然会忘记,出去个几分钟,干嘛那么麻烦?没错,我的门只要一关,就会自动锁上,不过,你知道技巧的话,一张信用卡就可以打开了。我就是经常靠这种办法进来。”

“他也可能这么做啊。你常常被关在门外吗?还是已经小心多了?”

他哈哈大笑。“不,我隔三差五地出门买香烟,钥匙忘在衣柜上。不过,现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因为我已经戒烟了。”

“如果你身上没有信用卡,要怎么进来?”

“鞋垫下面有把备用钥匙。”

“血手木匠可能就是这样进来的。”

“那他得先翻鞋垫才成。算了,苏珊,可记得奥卡姆剃刀理论?”

“大学好像听过,现在忘了。”

“一个哲学定理。听到蹄声,别急着去找斑马,因为,经常见的马,几率高些。我的例子就是这样,跟奥卡姆主教的难题不一样,道理倒是一脉相通。你明白了吧,要在我们这个复杂的世界,找一个简单、明显的解释,去问孔方兄就对了。”

她缓缓地点点头,端详手掌中的小兔子。还有别人看过它吗?她问道。没有,他说,找到这只兔子之后,就只有她进来过。

“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听我说了这件事的人。你注意到了吗?我刚刚花了好久时间,检查你身上有没有装窃听器。”

“搜过身了,没有一处遗漏。”

“小心些总不为过。”

等我说完,我可要杀你了……

她说,“约翰,谢谢你。”

“让你发现你可能跟杀人犯睡过觉?”

“这我已经知道了。”

她握紧那只小小的兔子,另外一只手抚摸他。她一定要碰到他,才讲得出话来。

她说,“我把我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了,我搞了多少人,脑袋里有多少奇怪的心思,但有一件事情,我没交代。”

“你用不着——”

“不,我要讲,约翰。也许你杀了她,也许你没有,但我要你知道:我不在乎。我对着上帝发誓,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就算我——”

“——就算是你杀了她也一样。不,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你。我要他们撤销起诉,我要你从这块乌云底下走出来。我要世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你没有杀人。但是,我不想追根究底,因为我不在乎。你觉得你可能不知不觉地杀了她,又怎样?我照样爱你。说不定,我还会更爱你。”她抬起眼睛,眼眶里都是泪水,她使劲地眨了几下。“带我上床好吗?我想要做,你可以让我快乐吗?”

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他送她下楼,陪她走到第八大道。一辆空出租车从他们身边疾驶而过,一点踩刹车的意思都没有。

“他没看见我们。”他说,“可能忙着打手机。”

“要不就是在听那些烂音乐。”她补充一句。

“说不定他在嚼生大蒜,这不是你要搭的计程车。明天是星期五,你应该很忙吧?”

“你心里不舒服吗?”

“不,我还有点欣赏呢。我明天有事情要忙,不过,就算是我没事干,想到你,我也不会难过。星期五是你想把他变成女孩的那个吧。”

“就是那个。但我真正要开导他想明白的是:他其实比自己想得更邪恶、更古怪。”

“我也是,很明显的,因为我好想听你描述。我要一份详细的报告。”

“我一边整治他,一边想要怎么跟你说好了。”

“我也会想象你们怎么做,在脑中为你写剧本。你的出租车来了,星期六见,好吗?”

她点点头,亲他。

他说,“真高兴我们找到彼此。”

“喔,宝贝,”她说,“这不是命中注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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