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林尚是在他的外婆家被抓到的,他对所有的犯罪过程供认不讳。而他所说出的过程,也和宋文推理的几乎完全一致。
当时激愤的他一刀刺入了自己父亲的心脏,林正华很快死亡,由于有刀子堵在伤口里,出血并不太多。他当时吓坏了,钟情却十分淡定。尸僵形成前,钟情和他一起把尸体塞入一个大号的旅行箱运到了那处出租屋。
母子两个装作无事去了补习班,但是所有的课程,林尚都没有听进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钟情做出了牺牲,愿意为他顶罪,但是最终林尚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宋文把整个案子又过了一遍,基本上之前所有的问题都已经有了答案,漏洞也大半补上。
林尚未成年,等待他的可能是进入少管所接受教育;马明辉和郭仔会因为敲诈勒索被判刑;钟情也将会被法律制裁。
经过了三天,七十二小时,一件残尸案就算是这么破了,四位犯罪者全部落网。
案子告破后,又是忙碌了好几天进行收尾,一队的这几个人终于难得迎来了一个周末。到了周日下午,宋文习惯性地拿出了速写本开始画画。
他画着一张张的脸孔,钟情的,林正华的,林尚的,直到这各种各样的脸占满了整张纸,他才把那本子合上。
随后宋文打开了手机,他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却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翻开了相册,相册里有一张照片,那是他那天从程小冰的物证资料里发现的。那张照片原本不应该被拍下来,可是小姑娘按下了快门,又舍不得把它删掉。宋文发现了这张照片以后,也没有声张,而是在手机里存了一份。
照片上的陆司语低着头,看着受害人那辆车的后备箱,清秀的脸上神情专注。
有些事情,就像是一枚枚珠子,看上去毫无关联,可是细细想起来,却早有一些征兆,可以串联成串。宋文想起了周易宁的话,还有之前的调查结果,他忽然起身,拿起衣服出了门。
下午五点,陆司语在南城西的小别墅内烹饪晚餐,今天他炖了一锅鱼汤,这条鱼是他亲手剖杀的。
陆司语的动作干净利索,先把鱼打晕,去除了内脏鱼鳞鱼鳃和腹内的黑膜,随后他面无表情地把鱼洗干净,冲去了手上的血迹。鱼身上的水用厨房纸吸去,热锅冷油,先正反煎黄,再加水,淡黄色的油花儿冒了上来,汤色逐渐变白,一直煮到汤色奶白,渐渐浓稠。
陆司语一直认为,食物的新鲜度和生物的死亡时间息息相关,要想做出足够好吃的食物,必须在食物死亡的最短时间进行烹饪。所以一般买了禽类和鱼类他都是自己亲自动手,那些家禽的血是温的,鱼的血是冷的,虾是会活蹦乱跳的,只有这样的食物做出来,才称得上人间美味。
炖上了鱼汤,陆司语又做了个番茄牛腩,放入高压锅内,煮熟的土豆碾成泥,拌了肉汁进去,烤箱里的肉卷发出滋滋的声音,用生菜卷了就是绝顶的美味。
等着其他的几个菜陆续做好上了桌,屋子里飘散着食物的香气,正准备坐下来享用美食,陆司语忽然听到了门铃声,他有些惊讶地抬起了头,这小区之中,除了快递和保安,还少有人来。
陆司语擦了擦手,走到了门口,从猫眼往外望了望,就看到宋文站在门口。
陆司语的第一反应是想装不在,回身看了一下灯火通明的屋子,又看了看没有拉窗帘的落地窗,考虑着他不开门的话,宋文还真干得出来翻窗而入的事,犹豫了一下还是主动把门慢慢拉开了,乖巧地叫了一声:“宋队。”
宋文自来熟地换了鞋,陆司语蹲在门口,把他换下来的鞋摆摆正,和其他的鞋并作一排。
宋文走到了屋里,仰头习惯性查看着环境。
这片小区属于南城的富人区,每一栋都是独门独户,带了院子。
据说这房型是西班牙设计师设计,整个别墅带了点异国风情,客厅挑高足足有四五米,顶面做了个弧线造型,一进门就是一个一百多平通透的客厅外加餐厅,厨房内一个二乘二的方形中岛,周围一圈各种设备,既有中厨又有西厨,此时做完了饭,那厨房却是十分整洁。
宋文有职业病,把整个客厅都扫视了一遍,最后落在陆司语身上,陆司语站在一旁,穿着一身柔软舒适的居家服,带了一副金丝圆框眼镜,面无表情地望向这个不速之客。
宋文的目光最后扫过桌子上那些菜,每个餐盘都摆得整整齐齐:“你每天都吃这么丰盛啊。”
“习惯了,做饭也是种休息。”陆司语看了看宋文,今天是休息日,他显然是从家里直接过来的,还专门赶了个饭点儿,客套了一句,“宋队还没吃晚饭吧?”
“我就几句话,说完了回去吃。”宋文轻咳了一声,推辞的言不由衷。
“不麻烦,不过就是加一副碗筷的事。”陆司语说着话取出碗筷,放在宋文面前,然后又把鱼汤加了点香葱末,摆上了桌子,最后贴心地倒了两杯红酒。开始的时候一个杯子的酒稍微少了一些,陆司语皱眉,把酒又加了点,两个杯中的酒一样高,这才端了其中的一杯给了宋文。
宋文倒是没客气,仿佛自己本来就是来蹭饭的一般,坐在餐桌前跟着陆司语吃了起来,主菜的鱼汤味道尤其是好,极其新鲜的鱼汤是毫无腥气的,有的只有一种鱼肉特有的香气,没有其他的肉类那么油腻,喝下去那浓稠的汤汁让宋文整个人都暖融融的。
陆司语夹了一大筷子的鱼肉,宋文抬起头,就听他亲昵地叫了一声,“小狼……”
宋文没想到忽然被叫了小名,动作一停,看向陆司语。他这小名同事都不知道,也很难让人和宋文现在的样子联想到一起。他正想问陆司语从哪里知道的他的小名。却见一只纯白色的萨摩耶从一旁的客卧里跳了出来,熟练地两下上了桌。陆司语把鱼肉往桌子上一放,那狗就开始吃。陆司语低垂了头,面无表情地伸出一只素白的手,在那狗的肚子上挠了挠,那狗就受用地眯了眼睛。
“……”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偏偏要叫做狼?
那狗被摸得美美的,宋文看着陆司语玩狗,不知怎的心里浮上一丝奇怪的感觉,平时那么冷的一个人,这点温柔全用狗身上了。
“小狼,和客人打个招呼去。”随着陆司语一声令下。那只狗就跳了下来,跑过去在宋文的牛仔裤那里蹭来蹭去。
“你们家的狗挺自来熟啊……”宋文感觉脚下的狗蹭得亲昵,忍不住伸出手来摸了摸狗头。
陆司语有点看不下去了:“小狼,别拿你屁股蹭人家裤子……”
那狗被批评了,露出了委屈的表情缩了缩身子,在宋文脚下抬起一条腿,摆了个要撒尿的动作。
宋文拿着筷子僵住了:“……”
忽然有种想吃狗肉火锅的冲动。
狗又被陆司语抱走了,宋文看着他忍不住问:“这狗为什么叫小狼?”
“怎么,不好听吗?”陆司语掐了掐狗子的圆脸,抬头看他,然后他解释道,“这只狗是我捡到的,我那时候从宿舍搬出来,有点怕寂寞,在我回家的路上,就捡到了这只狗,那时候它浑身脏兮兮的,冲着我呲牙,两颗犬齿像是狼一样,个头小小的,看起来不凶,反而特别可爱,我就忽然想到了这个名字。”
宋文抽出一旁的纸巾擦了擦嘴,毫不留情地戳穿他的谎言:“能够捡到一只纯种的萨摩耶,你的运气可真的不错。”
陆司语嗯了一声,似是完全没有听出宋文话里的怀疑和讥讽,他没再解释,低头摸着那只狗的肚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顿饭吃完,宋文碗筷一放,这才切到了主题,他习惯性地把上衣袖子撸了起来:“我今天来这边,想要和你说点事。”
陆司语嗯了一声,伸手把萨摩耶弄下了桌。那只狗便非常识相地夹着尾巴钻到了客房的狗窝里。
宋文顿了一下切入正题:“之前你的心理测评,成绩不太理想。”
陆司语那一向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显出了一丝疑惑,他扶了一下眼镜,似是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我有个问题想问下你。”宋文开口问他,“为什么要做刑警?”
陆司语轻咳了一声:“我从小就有这么一个梦想……”
宋文断了他的话,挑了眉道:“说点实际的,别用警校学的那一套糊弄我。”
陆司语看向他:“那么宋队,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做刑警呢?”
“这个城市,总是有很多坏人,也需要有人去抓那些坏人。”宋文抬头看向陆司语,“这是一件总需要有人去做的事。”
屋子里的灯光安静,宋文继续说:“不过,我选择这份职业,主要是因为我的家庭。市局的很多人不知道,我的父亲,就是一位老刑警,最初的时候,父亲的形象在我的心中是光荣而伟大的,可是后来,我发现,我父亲也有做不到的事,也有让我失望的事。而且我的父亲是个挺要面子的人……他非常的大公无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肿脸充胖子,他万事喜欢冲在第一线,是个人人口中称颂的好警察,可其实,一旦遇到了事情……在他的心里,儿子也好,老婆也好,他自己的生命也好,都是可以抛弃的……”
宋文没有把事情说得很清楚,但是陆司语明白,其中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让身为儿子的宋文对宋城极端失望,心中父亲的形象一落千丈。
“后来,在我八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离婚了。”
宋文说到这里,陆司语的眼神略微变动,他眨了下眼似是对此同情。
宋文却一耸肩道:“他和我妈互相折腾了几年,后来又复婚了,所以我也并不算是什么单亲家庭成长起来的,只是中间有几年,父亲的位置是缺失的,他很少出现,一旦出现又对我非常严苛。到了后来,我在他的训斥和责备之中,学会了反抗。习惯性地和他对着干,他不看好我,我就非要做给他看,那时候他想让我当医生,我就跑去做了警察。现在,这份工作我还挺喜欢的。”
这些话,宋文很少和别人说起,他和宋城两个人都十分倔强。宋城希望他能够和他的母亲一样,成为一位医生,考进医学院,在宋城认为,做警察是个非常辛苦的工作,而且里面很多是非,辛苦不说,每天还要接触很多的罪恶。可宋文专门和宋城对着干,报考了警校,毕业以后,更是进入了南城市局。
到最后,做了刑警几年以后,宋文觉得自己非常适合这份工作。他能够胜任这个位置,是一个天生的刑警。于是对这个选择结果,他也就释然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宋文渐渐明白了宋城做事之中的身不由己,可是父子之间的鸿沟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开的。
陆司语听完了宋文的话,低头道:“我最初上学的时候,报考的是法医系,后来有一次,我选修了一门犯罪行为侦察的相关课程。快到课程结束的时候,那门课的导师忽然找到我,他郑重地建议,让我考虑一下将来的职业规划,究竟是做一位法医,还是做一位刑警。在他的职业描述中,刑警的工作似乎是更适合我,所以我后来慎重考虑,选择了这个职业。”
宋文继续问:“做刑警,挺苦的,你确认你能够坚持下去吗?”
“目前适应下来,觉得还行。”在陆司语对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娇惯下,他并没有受什么委屈。
“你来警队也一个多星期了,上次的案子,你跟下来觉得怎样?”
“感觉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谈话进行到了这里,宋文的表情忽地变得越发严肃起来:“我还有个故事,想讲给你听。”
陆司语似乎也察觉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气氛,在椅子上坐正,看向了宋文,宋文现在的表情他有些熟悉,那是他审讯时候的表情,仿佛坐在对面的不是他的同事、下属、而是一位嫌疑人。他那双眼睛,已经洞穿了一切。
“这个故事,发生在几年前,在一所警官学校,有着各种院系,其中就有法医科,这一批招收的新生中,有个新生成绩明显优于其他人,而且这个男生长得挺不错的,惹得学校里的很多女生都去追他。可这个男生,冷冰冰的,拒绝了很多人……”宋文沉声讲着,灯光下,陆司语的脸上依然没有表情,仿佛在听一个纯粹的故事。
“……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引起了宿舍一些男生的嫉妒,班上的男生开始抱团,以那个男生为假想敌,开始的时候,还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玩笑,后来就开始变本加厉,撕他的书本,把他的被子弄湿,再后来的一天晚上八点多,他们把那个男生骗到了实验楼,偷走了他的手机,锁在了解剖室里。而那天,解剖室有一句新鲜运来刚刚被解剖过的尸体。”
宋文说着,目光盯着陆司语的脸,不放过他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那时候他们刚大一,虽然要是要学法医的,可是还都没有正式接触过尸体,那些恶作剧的男生后来说,他们希望吓唬一下自己的同学,锁上他一夜,灭灭他的傲气。这件事到了晚上12点宿舍熄灯查寝的时候才被管理员发现,院长心急火燎地带了老师去救人。等他们打开了解剖室的门,却发现那位男生淡然地面对那具解剖了的尸体,把各种脏器分离,仔细观察……”
陆司语听到了这时,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在上学的时候,解剖的机会是很难得的,特别是单独面对尸体。”
“可是那时候,那个男生,也不过才十八岁吧。”宋文看着眼前的人,灯光下,他的皮肤白得发亮,喉结上的红点却红得如血,不知道那时候他该是怎样一副妖孽的模样。
“那几位男生,受到了处分,领头的更被开除,而那位男生,借由此事被准许可以不住校,居住在校外。学校里没有人再敢和他做朋友,大家都说他是疯子,变态,甚至有人说他对尸体有些特殊的嗜好。这位男生呢,也许是天生孤僻,他并不在乎同学的看法,反而和导师都相处的很好。”宋文说到了这里,抬起头来,“故事到了这里,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故事,坏学生得到了惩罚,好学生我行我素。不过……”
宋文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红酒,看向陆司语:“薛童,这个名字你还有印象吧。”那是因为那件事被开除的学生。
“我总觉得,这件事不像是表面上那么简单,后来,我就查了一下这个人的社会关系,在学校辍学以后,他已经成为了一位普通的出租司机,当我问起了他当年的那件事,他好像害怕什么般不愿多说,在我的再三质问下,他才说了几个字,‘那是他所希望的’,此后他就挂断了电话,再也不愿意透露什么了。”宋文问着陆司语,“你觉得,薛童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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